法制日报:从“收取成本”到“免费赠阅”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1日19:09 法制日报 | |
作者:端木君 日前,中央治理党政部门报刊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政府公报、政报免费赠阅名单,规定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公报》及31种地方版、《教育部政报》、《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公报》、《国防科技工业委员会文告》等中央55种公报、政报,《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天津政报》、《河北省人民政府公报》、《山西政报》、《太原市人民政府公报》 这种做法对于使公民及时迅捷地免费获得公众信息,遏制权力部门利用职权摊派发行报刊,树立政府良好形象,有着重要意义。 政府和部门的公报、政报具有很大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对公民关注的那个领域来说又具有“必读性”,它是政府和政府部门刊登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公布重大决策和行政措施的基本途径和法定方式。公报、政报发布的社会公共信息,对于社会各界和公民来讲是不可或缺的。 公报、政报的重要性显而易见,它通过怎样的渠道到达公民和组织的手中也是一个关键所在。过去,我国各级政府和一些部门的公报、政报,一般采取两种方式向群众发布,一是免费赠阅,二是收取成本费用。而从世界各国的通常做法来看,一般是向公民免费发布,这已成为各国政府的惯例和义务。 此番在报刊专项治理工作中,有关部门作出了所有公报、政报一律实行免费赠阅,不允许定价和收费的举措,这是非常适时并会赢得老百姓普遍欢迎的,也保证了公民对公共信息的知情权和对政府工作的监督权。变收取成本费为一律免费赠阅,表面上看使群众既不花钱又能及时得到社会公众信息,其实它的深意还在于改进政府部门的工作作风,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使政府和群众的联系渠道更加通畅而无梗阻,平头百姓更方便和乐意地获知公共信息。政府公报的发布也需要公民的监督,这种监督的行之有效,可以使过去一些政府部门仗权垄断公共信息,甚至牟取部门或小团体利益的种种做法早日退出历史舞台,使基层和农民负担降低到最小程度,而这也是我们党和政府一直致力的重要事情。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