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法律人的尊荣在于法律人的寂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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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3日16:26 南方都市报 | |
作者:王琳 由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央电视台联合组织的“中国法官十杰(2003)”评选活动于12月11日正式启动,据介绍,此次评选活动是按照司法为民的要求,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意愿,让人民群众亲自评选自己心目中的杰出法官。 虽说在全国范围内通过群众投票的方式评选“法官十杰”尚属首次,但类似的评选却由来已久。1999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在全国法院开展“争创人民满意的好法院,争当人民满意的好法官”活动,并专门发文通知。自那以来,评选“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几成一项传统“赛事”。 地方的此类评选就更多了,此次候选“十杰”的20位法官便个个荣誉等身。候选人之一胡敏,就拥有马鞍山市“优秀法官”、“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十佳市民”和安徽省“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安徽省人民政府授予的“先进工作者”等众多称号。按说一个法官绝不应接受作为行政机关的政府授予的荣誉称号。当然,由最高人民法院等单位组织的“中国法官十杰”活动,是基于人民对法官的信任,但是就职业而言,显然,法官更应守望寂寞与孤独,而不是面对耀眼的荣誉和光环来者不拒。 法官是一个寂寞的行当。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费利克斯·法兰克福特大法官就曾将他和他的大法官同事比作发誓保持沉默和隔世独居的修道者。他写道,“最高法院应如修道院一般,否则没有存在的理由”。这样的超尘脱俗固然与中国司法的现实生态难以相符,但作为法官,也决不能混同世人去追逐名利,在荣誉中迷失,在世俗中沉沦。 对法官来说,寂寞与孤独不仅是一种生存状态,更是一种职业的价值取向和角色责任。法官应当远离掌声和鲜花,否则就将被世俗和功利冲垮其理性的头脑。寂寞能使法官与世人保持一定的距离,使法官始终处于中立的位置,免受外界的影响;寂寞也能使法官面对物欲而神安气定,让不当干扰望而却步无机可乘;寂寞能使法官有精力钻研司法艺术,探寻审判规律;寂寞也能使法官保持一份神圣与威严,保持令公众信赖与敬仰的人民法官良好形象。 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也曾撰文强调,甘耐孤独和寂寞是法官的一个基本职业素养,因为寂寞使人廉洁,使人庄重,使人权威,使人公正。法官和法院领导干部应当在孤独中磨砺自己,在寂寞中成就事业。 法官是践行正义的职业,象征着法律的尊严。人人向往的社会正义因法官而大放光芒,守望正义的法官是寂寞的,却寂寞得如此美丽;守望寂寞的法官是美丽的,却美丽得让人心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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