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营利不能以降低公共服务质量为代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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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3日16:46 南方都市报 | |
作者:李海华 广州一家邮政代办点在与邮局终止合同后仍继续“营业”,近日席卷了60多名民工的汇款突然“人间蒸发”,致使受骗者苦不堪言。对此,广州市邮政局宣称并无责任,除了协助警方破案之外只能对受骗者表示同情。 从该局随后对全市现有的和已撤销的代办点进行的“地毯式”检查来看,邮政管理部门对付“黑邮政”的办法就是取缔。但目前“黑邮政”的存在已非个别现象,远非邮政管理部门靠取缔就能彻底杜绝的。实际上,“黑邮政”的存在暴露了现有邮政部门公共服务的不足,如果不对邮政系统进行政企分开的改革,“黑邮政”的存在就在所难免。 按照现行《邮政法》规定,“国务院邮政主管部门所属的邮政企业是全民所有制的经营邮政业务的公用企业。邮政企业按照国务院邮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立经营邮政业务的分支机构。”《邮政法实施细则》则规定,“市、县邮电局(后来邮电分家——引者注)是全民所有制的经营邮政业务的公用企业(以下简称邮政企业),经邮电管理局授权,管理该地区的邮政工作……邮电代办所视同邮政企业所属的分支机构。”这就是说,邮政局其实具有双重身份,既是行政部门又是公用企业,其主要职能应是提供公共服务,并有义务做到周到便利。正是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邮政系统近年来采取了“邮政自办为主,社会代办补充”的方针,这在世界上都是通行的做法。如果代办点资质不够,邮局大可以另找他人,一撤了之未免不负责任。而仅仅因为业务量不大就予以撤销显然更加不妥,虽然这样可为邮局节约成本,但更给一部分人带来了不便,不但有违公共服务的本质,也为“黑邮政”提供了可乘之机。 其实,实行专营的邮政服务备受诟病也已是不争的事实。比如投递速度太慢,服务态度欠佳,等等。“黑邮政”可谓“应运而生”。尽管后者是违反现行《邮政法》的,但不可否认也确有一部分能够提供比正规邮政系统更快更好的服务。这个市场之所以良莠不齐,是因为缺少监管——事实上这才是邮政局主要该做的事情。邮政系统这两年不断向电信、保险等领域扩展业务,营利空间越来越大,前景越来越好,但是否也因此忽略了公共服务职能的完善? 据说,邮政系统正在考虑进一步扩大专营范围,显然意在扩大获利空间。但我们不得不提醒的是,就现有的专营范围来说,邮政尚且不能让人满意,如果进一步扩大专营范围,其公共服务质量可能只会更糟。“黑邮政”也许就更加猖獗。邮政营利不能以降低公共服务质量为代价。如果想专心营利,就要放开邮政市场,让多种所有制形式参与竞争。同时,邮政局与邮政企业分家,前者专司市场监管,后者(作为邮政市场主体之一)专心营利。只有这样,“黑邮政”才有可能完全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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