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城乡户籍制改为贫富户籍制不是进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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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26日12:09 中国青年报 | |
作者:康劲 自1958年起实行的城乡户籍“二元结构”,制约着中国经济发展,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但如果户籍制度的改革,是在消除旧的城乡壁垒之后,建立起新的贫富壁垒,把城乡户籍的二元结构变成贫富户籍的二元结构,这样的户籍制度改革,不改也罢! 据《南方日报》报道,从2004年1月1日起,广州市将正式以准入条件取代现行入户政策和城市基础设施增容费政策。根据日前正式出台的《关于改革常住人口调控管理制度的若干意见》的规定,一度在广州实施的侨汇购房入户等有关规定将被取消,申办蓝印户口手续也将停止受理,而在3年内个人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10万元并连续3年在广州居住、就业(创业)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则可入户广州。按照官方的解释,这样做的最终目标是要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常住人口总量控制与结构优化相结合的人口综合调控体制。诚然,这项政策在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上,确实迈出了可贵的一步。但是,这样做的结果却是在消除旧的城乡二元结构的同时,建立了新的贫富二元结构;在消除城乡差别的同时,拉大了贫富差距。 我们可以先算一笔账。假如3年内个人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10万元,那么每年的个人所得税必须保证在3万元以上。按照目前个人所得税征收办法,个人年收入必须保证在10万~20万元之间。根据广州市城调队2003年4月对广州市居民当年一季度的调查统计,城镇居民家庭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752.1元;在千户调查网中,占20%的高收入户月人均可支配收入7670.6元。由此可见,年收入10万~20万元之间的人,在广州市应该是出类拔萃的,其比例约在10%~20%之间。当然,单从这一点上,我们会感到广州市吸引高收入者(或高素质者)入住,目的也在于优化城市人口结构。但是我们不应该忽视另一组数据,20%的低收入户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22.7元,高、低收入户收入差额目前为5948元,二者收入比为4.45∶1。这个比例较上一年度扩大了0.81倍。高低收入户的差距会不会继续扩大,目前很难说,但我们相信到2007年,随着3年内个人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10万元的一批新市民入籍,差距拉大应该在人们的预料之中。 现行户籍制度是一种城乡二元分割的结构,它和我国长期以来存在的城乡二元分割相适应。一直以来,户籍管理分为三部分,一是对人口基本信息的管理,这种管理古今中外各国都有;二是对社区的公共安全管理;三是对人口迁徙的行政控制。目前为社会普遍关注的户籍制度改革,主要就是改革人口迁徙的行政控制。随着市场经济的推进,需要通过市场的手段配置市场要素,于是城乡之间、城市与城市之间的户口“藩篱”开始松动。而随着居民身份证的实行,粮油关系的废除,以及住房的商品化和就业的市场化,户口的作用已经大大弱化,附着在户口上的特殊功能也越来越淡化,这是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但是不可否认,在一些大城市(或中心城市),户口仍被附加了很多功能,要把传统的户口审批制改成登记制,显然还需要一个过程。如果我们在削低身份门槛的同时,提高经济的门槛,把过去的身份门槛量化为金钱的标尺,以财富来衡量是否具有进入城市的资格,这种做法是促进了中国的经济发展,还是拉大了经济发展中贫富的差距?我们真的需要牺牲许多人的利益来在大城市和中心城市营造富人天堂吗? 中国需要的户籍制度改革,应该是一个能够给所有人提供公平、公正的身份,使大家站在同一个起跑线上的改革,而不是从一个准入门槛换成另一个准入门槛的改革。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