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日报:从国旗挂反了说起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30日10:42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作者:毛天祥 据12月28日《长沙晚报》报道,不久前,长沙育英小学一年级的一位小朋友乘车经过某银行一家营业所时,发现该营业所门口的国旗上五星偏离到红旗左下角,满脑疑问的这位小朋友询问家长后确认,这家营业所居然把国旗挂倒了! 试想,这事发生在车水马龙的地方,发生在大庭广众之下,可为什么发现这一错误的居然是一名小学一年级的小孩呢?难道在此之前一直没有人发现吗?兴许,大人们都太忙了,没留心;或者是留心了,但没把它当回事。 由此,我想到,很多时候,我们并不是不懂常识,而是漠视常识的存在。 众所周知,国旗是一个国家的象征和标志。每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对国旗的制作以及悬挂都有明文规定。然而,类似事情却不时发生。此前,我甚至见到过把国旗当台布、当窗帘的新闻报道。 有句话说得好:当常识被人们一再强调的时候,往往就意味着现实太反常。同理,当法律一再被淡忘的时候,往往就意味着法律的威严已大打折扣。现实生活中如此频繁发生不尊重和不爱护国旗的事件,说明在我们这些大人的眼中,可能并没有把“尊重和爱护国旗”与“遵守法律”两件事联系到一起,甚至淡忘了还有相关的一部法律存在。 如今,一位小学生提醒着我们这些大人相关的常识与法律知识。问题是,生活中还有不少类似有违常识、有违法规的现象存在,难道那些无视常识和法律的事情,也要靠小孩子来提醒我们吗? 也许有人会说,发生在长沙的事件只是某个人粗心大意所致,是偶然的,不值得“上纲上线”,大惊小怪。但是,如果对类似现象,我们这些大人都视而不见,习以为常,那么将会是怎样的一种结局呢?那些法律也好、法规也好,会不会渐渐成了摆设?所以,我认为,对待这种事恰恰需要一种严肃的态度。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