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报:用法律解决毕业生欠费难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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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5日13:22 燕赵都市报 | |
作者:朱胜国 《羊城晚报》在元旦这天刊登消息,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就业处副处长荆德刚表示,高校无权扣押没还清贷款的毕业生的毕业证。贷款没还完不会影响就业,但是毕业生如果为了躲避还贷而不还贷,在信用记录中就会留下不良记录。 可以肯定地说,学校扣留毕业证来索款,不算是一种理性行为。但大学生也是独立承担法定义务的民事行为人,不能因为经济上的窘迫就拥有豁免债务的权利。学校与毕业生之间造成这种僵局,是否可以“在信用记录中留下不良记录”得到圆满解决?我看未必。学校既无权扣留毕业证,又哪来的权利凭学费交纳情况断定毕业生的诚信度呢? 一般来说,毕业生欠费一是家庭极其困难而自己又没有找到工作,确实没有偿还能力,另一种是蓄意赖账。但不管哪种情况,都属于经济纠纷。既是经济纠纷,肯定不是“在信用记录中留下不良记录”的道德评判所能解决的。 其实,从毕业生与校方之间的欠费纠纷中,我们可以很明显地发现法律的缺位。既如此,为什么学校不能动用法律武器追讨欠费,而要求助于扣留毕业证、对欠费毕业生出不诚信的鉴定这些办法呢? 当然,学校依法追讨欠费也有许多难题。诸如追讨对象太分散,单个毕业生欠费额并不大,这都会带来执行难和追讨成本过高的问题。但是,针对这些难题,学校、银行、学生乃至社会各方应该通过完善措施堵塞漏洞,而不应该让法律退避三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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