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清欠民工工资别在法院“卡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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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5日16:50 人民网 | |
作者:李克杰 元旦前北京《新京报》的一则消息让笔者久久不能释怀,心里象打翻了五味瓶。因依法维权打赢劳务工资官司而被评为2003年度“十大法治人物”称号的500名民工并没有因获此殊荣而改变命运,至今仍未拿到应得的工资。 应该说,这500名民工是幸运的,因为他们的命运受到公众的广泛关注,在法律援助部门的免费法律帮助下,完成了诉讼的一二审程序,并最终获得胜诉。终审判决生效后,北京市二中院也及时立案执行。但不巧的是,欠资方巨安金润公司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该公司盖的三栋楼房已经由总承建方国贸城公司提前申请执行被朝阳法院全部查封,朝阳法院对楼房还没有采取拍卖措施。看来,这些民工的工资要等法院将三栋楼房拍卖后才能按偿付比例拿到欠资。 当然,法院依法对涉案财产进行查封是无可非议的。但此案又有它的特殊性,即涉及到需要用已被查封的财产价值偿付拖欠民工工资,这不仅关系到民工能否按时拿到工资,高高兴兴回家过年的问题,而且关系到正在进行的“清欠风暴”能否收到切实成效,关系到北京市的承诺能否得到实现,政府信誉能否得到维护的大问题。尤其是这个500民工欠资案,全国人民都在关注着,关注着它的进展,关注着它的结果。 这样一来,就要求早先查封欠资人财产的朝阳法院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灵活处置被查封财产,要么在满足先申请执行人权利要求的前提下,对超出诉讼标的的部分进行解封,以便市二中院可以为执行500民工欠资案判决进行拍卖,要么尽快将全部查封财产进行拍卖,用拍卖得款的剩余部分偿还500民工的欠资。笔者注意到申请朝阳法院查封财产的案件目前也正处于执行阶段,在这种情况下,朝阳法院就应该尽快让被查封财产进入拍卖程序,将房屋变现为现金,用以偿还所欠债务。然而,时间过去一个多月了,朝阳法院还没有对查封楼房采取拍卖措施。法院拖得起,在京的申请执行人也拖得起,可外地民工拖不起呀。据称,北京市高院已表示尽快协调朝阳法院,依法帮这500名民工执行工资款。但愿这些民工真的能“尽快”拿到本该早就拿到的工资款。 元旦已经过了,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春节也即将来临,离乡已久的民工兄弟们早已归心似箭。按时拿到应得工资是他们最大的心愿,各级法院面对民工讨资案都应该严格执行此前最高法院关于快立案、快审判、快执行的审判要求,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民工务工的特点出发,从春节将到的实际情况出发,想尽办法,加快执行生效判决,决不能让清欠工作在法院“卡壳”。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