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警方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 定期发布治安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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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09日11:27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山西网1月9日电1月8日,山西省公安厅副厅长、太原市公安局局长燕和平向新闻媒体宣布,太原市公安局正式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这标志着太原市公安机关建立新型警察公共关系、争取舆论和公众支持,促进公安工作全面发展,树立新时期人民警察良好形象迈出了可喜一步。 据太原日报报道,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是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推动社会主义
根据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的有关规定,太原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将在定期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发布省城社会治安情况,包括一段时间内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总体情况,公安机关的对策、部署,发生或侦破有重大影响或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案件;道路交通、火灾事故及其他治安灾害事故,包括一段时间内道路交通、火灾事故及其他治安灾害事故的统计数字,造成重大影响或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重特大道路交通、火灾事故及其他治安灾害事故等。(李凯) 相关专题:各地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