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面对强匪 “无人反抗”值得提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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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4日15:17 南方都市报 | |
作者:杨磊 1月10日凌晨3时,辽宁省铁岭县阿吉镇发生一起洗劫长途客车案。1月13日《南方都市报》援引《辽沈晚报》的报道说,令人吃惊的是,长途客车内乘坐48人,却无一人有反抗行为,让5个蒙面歹徒轻松掠走近9万元现金。该报道的副题为:事发辽宁省铁岭,案发时竟无人反抗。 一个“竟”字,一副“吃惊”的表情,一种对于“无人反抗”的态度和评价已不言而喻。是的,长途客车上有48人,在人数上的确数倍于那5名劫匪,如果他们都能凭一腔正气,齐心协力进行反抗,歹徒也许不会得逞,自己的财产也许可以保全,更重要的是,还能弘扬正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即使真能收到这样的效果,我还是以为,我们不仅无权斥责这种“无人反抗”,反倒应当予以提倡。 我不明白,那些痛心于“无人反抗”的人,为什么只看到48人之众面对5名劫匪的“阵式”,却没有或不愿去正视那其实是一群手无寸铁的人面对着一群手持利器的悍匪。如报道所说,歹徒手中拿有利刃,而且,“其中一个歹徒手中有枪”。在这种情况下,让那些乘客奋起反抗,说得严重点,除了是鼓励他们“送死”之外,我不知道还能出于一种什么目的。 群起反抗,固然可能会吓跑歹徒,但也可能会激起歹徒的“斗志”,以致滥杀无辜。所以我不明白,为何一些人眼中只有英勇正气,却没有生命。正气并不总是以生命为代价才能换来的,而没有了生命,正气又有什么意义?同时,谁有权力要求乘客拿自己的生命作赌注?在报道中,一位女士吓得连说话都颤抖,她说:“我把钱都给你们,别砍我,我家里还有孩子。”在谁的背后,没有一个家庭,没有一些与之息息相关的人?即使不为乘客自己,也该为他们背后的亲人,原谅并鼓励他们“放弃反抗”吧。 更何况,“放弃反抗”并不代表正义的淹没。我们有警察,通过他们的工作,完全有能力使正义得到伸张。而且,这种渠道的成本也是最低的,指望通过“反抗”达到正义,代价则可能是巨大的。所以乘客的义务,不是奋起反抗,而是尽可能地记住歹徒的特征,在稍后向警方提供更有效的线索,这是获得正义的最佳渠道。 生命永远是第一位。既然我们社会还不至于无力到非要让普通公民承担并实现全部社会正义责任的地步,那么,就应当允许并倡导他们在面对危险时“放弃反抗”,而把实现正义的工作交给相应的责任部门来做。至于大众媒体,更应当以生命为念,不再去宣扬那种让公民“赤膊上阵”的做法。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