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关系健康的广告明星该不该做?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5日20:08 人民网 | |
作者:陈家兴 据《环球时报·生命周刊》报道,近期出版的英国权威医学杂志《柳叶刀》发表文章,呼吁制止明星和社会名流为诸如快餐、饼干、饮料等“垃圾食品”做广告。在英国,明星为垃圾食品做广告充斥媒体,因了明星效应,这些高脂肪、高蛋白质、高热量的食品使人们趋之若鹜,以致英国成为整个欧洲肥胖率增长最快的国家。肥胖症已排在吸烟之后,成为 英国权威杂志对明星为垃圾食品做广告的关注,为我们揭示并引伸出一个重要的话题,那就是,关系人们生命健康的广告,明星该不该做?我们要不要也加以限制? 在国内,明星不仅为垃圾食品做广告非常多,更涉及到减肥健瘦、保健产品乃至药品等等。与其它广告不同的是,这类广告与人们的生命健康息息相关。一旦人们对这些广告产品使用不对路,或产品本身就有虚假有害的成份,人们损失的将不仅是银子,身体也会受到隐性甚至是显性的伤害。面对这样的产品广告,一旦出了问题,我们的明星乃至专家想没想过对自己的不利影响?自己将会承担什么后果? 遗憾的是,为着不菲的广告收入,明星们似乎无所顾忌,总在那里拼命地为产品摇旗呐喊、喋喋不休。或谆谆告诫“千万别忘了给孩子补钙”,或现身说法“我用了某某减肥产品就这么苗条”,或诡秘卖乖“一般人我不告诉他”。这样的广告见得多了,给人的感觉是,那明星整个一“高级托儿”。即使不出问题,明星的形象、社会影响力也大为降低。出了问题,不光是产品生产者,恐怕明星自己也难逃干系。 曾看过一篇报道说,在美国,如果名人明星为一商品做广告,而事实上并不真正是该商品的使用者,那么美国法庭可以判该广告为虚假见证。说白了,明星就是那虚假见证人,就是那个影响恶劣的说谎者。在我国,对明星做这样的广告造成不良后果要承担一定责任的规定,好像还没有。但并不等于说明星就没有责任和不应承担责任。在媒体上公然夸大其词乃至欺骗、说谎,那是什么后果?有关处罚的法律依据我们应该能从现有的条文中找得到。无论如何,从明星做那些关系健康的广告对人们的生命健康、对社会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看,这个问题有必要引起我们的重视,未雨绸缪总是比较好。 明星做广告,不是不可以,但一定要慎重。对那些可能损害、作贱自己名声的广告,要慎之又慎。而对那些关系人们生命健康的广告,不能有奶就是娘,照做不误,应多从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后果的角度考虑,还是少做为妙。当然,从源头上和长远的角度看,关系人们生命健康的广告,还有赖于国家有关部门的通盘考虑,从整体上加以限制规范。毕竟,生命健康是头等大事,不仅要考虑这类广告产品的即时影响,更要考虑它的潜在的和长远的影响。对健康,我们谁也马虎不得。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