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安机关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 每月举行一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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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5日21:39 新华网 | |||||||||
新华网乌鲁木齐1月15日电(记者贺占军、曹志恒)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15日宣布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马明月、朱涛分别担任自治区公安厅第一、第二新闻发言人。 今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将实行定期新闻发布和即时新闻发布制度,由新闻发言人直接面对媒体记者,原则上每月举行一次新闻发布会,如果工作需要,也可即时发布重要、重大新闻。
新闻发布会的内容主要包括: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情况;道路交通、火灾事故和其它治安灾害事故;公安队伍建设情况;公安机关出台的法规和公安行政管理方面的规定;一个时期内可能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生产生活秩序带来影响的警示性、提示性信息;需要公安机关澄清、消除不良影响事项的新闻等。 第一次以新闻发言人身份面对记者的马明月说,自治区公安厅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是为了增加公安机关工作的透明度,让公安机关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确保公安新闻发布和舆论引导有利于国家安全和新疆社会政治、治安稳定。 15日当天,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也宣布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 相关专题:各地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