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赵都市报:公车改革必须“公”“私”分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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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6日13:58 燕赵都市报 | |
作者:却尘 1月14日中央电视台题为《公车私用导致政府开支过大义乌拍卖政府用公车》的报道称:“浙江义乌市举行了一场政府公务用车的拍卖会,这是对今年义乌市公车改革中上交的143辆公车进行的第二场拍卖会。” 目前我国大约共有350万辆公务用车,公车的不合理消费已经成为各级财政支出的沉重负担,据统计,到上世纪90年代后期,全国公车开支已经是当年的国防开支的两倍。如此重负下,公车拍卖自然是好事,不过,拍卖过程中还真应该注意几个问题。 一是补贴如何计算。江苏无锡锡山区纪委副书记说:“公车的使用存在着三个三分之一,领导干部公务使用三分之一,领导干部私用三分之一,驾驶员私用三分之一”。这就是说,公车的公务耗费只是实际耗费的三分之一,虚增的不合理的耗费是大头。所以,拍卖前后的购车补贴和交通补贴,都应该按照实际耗费计算,不能继续“公”“私”不分。 二是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许多地区的公车改革实行“公车拍卖+按月补贴”模式,拍卖时领导优先购买,给予一定幅度的优惠。但是试想一下,领导说出一个比较低的购车金额,还有谁会不识趣地抬高价格;这样会不会导致国有资产流失?所以,既然已经给予了购车补贴,领导也好,内部人员也好,外来购车者也好,大家就该站在一条线上竞争,竞价高者为赢。 三是司机何去何从。公车拍卖了,就自然出现司机分流的问题,有的领导也许碍于情面给自己的司机安排个好的去处,从感情方面来说,这是体恤下属,可从人事制度来讲,这是违规操作。 四是拍卖的钱干什么。公车卖了,钱来了,是全部用于各种补贴大伙一次性分完,还是建立一个基金,再投资,以收益来补贴,这都是各地在公车改革中需要继续探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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