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禁摩补偿体现对公民利益的尊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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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1月17日17:13 新京报 | |
作者:魏文彪 昨日《广州日报》报道,广州有计划2007年起在市区24小时禁行摩托车。与此相关的广州市区摩托车限行方案听证会15日在广州市政府礼堂举行。听证会上,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刘敬军介绍,对提前报废的摩托车,政府将给予一定的补偿和奖励。笔者首先就为那些摩托车尚未到报废期限的车主感到担忧,怕他们因此利益受损。但随后读到刘敬军 这种补偿意识首先体现出政府的“合同意识”增强了。既然在市民购车后发放了牌照与行驶证,并规定了报废的具体期限,就等于与购车者签订了一份允许行驶的合同。而全面禁行政策的出台实际就等于是单方面废除了这一合同,合同的另一方利益肯定就会因此受损。由于政策出台的公众福利初衷,尤其是在听证之后得到了大多数市民的首肯及代议机构的批准,合同的另一方就应当有义务接受。但部分市民利益受损毕竟直接源于与政府间合同的被单方废除,所以理应在接受规定的同时得到合理的经济补偿。 这种补偿意识还表明政府对公民个人利益有了比以前更多的尊重。如果市政府在较早以前就告知市民可能要全面禁摩,市民现有的摩托车中肯定会有相当一部分还尚未到报废时间,也就是说,政策实施前的告知时间越早,一般地说因政策受到损失的市民就会越少。而广州市在政策决定实施的3年前就告知市民,最起码能使原本准备在这3年内购车的市民避免了损失。另外,即便该政策在经过必要程序后予以实施,那也在客观上造成了部分市民的损失,而予以合理补偿就能表明,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社会利益并不矛盾;社会利益也不能成为牺牲个人利益的理由;社会利益在个人利益因己受损时应当给予合理补偿。从这个意义上说,这种补偿在一定程度上是对个人利益不能无端受损观念的强化。 SARS肆虐时期,在不少地方,因非常时期的非常政策受损的群众都获得了当地政府适当的补偿。尽管因非典而起的损失根本上是缘于一种不可抗力而非非常政策,但一些地方的政府也没有完全放弃补偿义务。近些年来,人们可以看到,在群众利益面临各种因政策而起的损失时,许多地方政府都进行此类的补偿,这让人感到欣喜。 未分选和:禁摩补偿体现对公民利益的尊重 来源:新京报www.thebeijingnews.com日期:2004年1月17日4:41转载请注明出处 昨日《广州日报》报道,广州有计划2007年起在市区24小时禁行摩托车。与此相关的广州市区摩托车限行方案听证会15日在广州市政府礼堂举行。听证会上,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刘敬军介绍,对提前报废的摩托车,政府将给予一定的补偿和奖励。笔者首先就为那些摩托车尚未到报废期限的车主感到担忧,怕他们因此利益受损。但随后读到刘敬军支队长关于补偿的介绍,心里的石头终于放下来,甚至还感到些许愉悦。感到愉悦是因为感觉这种补偿意识确实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了政府观念上的进步。 这种补偿意识首先体现出政府的“合同意识”增强了。既然在市民购车后发放了牌照与行驶证,并规定了报废的具体期限,就等于与购车者签订了一份允许行驶的合同。而全面禁行政策的出台实际就等于是单方面废除了这一合同,合同的另一方利益肯定就会因此受损。由于政策出台的公众福利初衷,尤其是在听证之后得到了大多数市民的首肯及代议机构的批准,合同的另一方就应当有义务接受。但部分市民利益受损毕竟直接源于与政府间合同的被单方废除,所以理应在接受规定的同时得到合理的经济补偿。 这种补偿意识还表明政府对公民个人利益有了比以前更多的尊重。如果市政府在较早以前就告知市民可能要全面禁摩,市民现有的摩托车中肯定会有相当一部分还尚未到报废时间,也就是说,政策实施前的告知时间越早,一般地说因政策受到损失的市民就会越少。而广州市在政策决定实施的3年前就告知市民,最起码能使原本准备在这3年内购车的市民避免了损失。另外,即便该政策在经过必要程序后予以实施,那也在客观上造成了部分市民的损失,而予以合理补偿就能表明,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社会利益并不矛盾;社会利益也不能成为牺牲个人利益的理由;社会利益在个人利益因己受损时应当给予合理补偿。从这个意义上说,这种补偿在一定程度上是对个人利益不能无端受损观念的强化。 SARS肆虐时期,在不少地方,因非常时期的非常政策受损的群众都获得了当地政府适当的补偿。尽管因非典而起的损失根本上是缘于一种不可抗力而非非常政策,但一些地方的政府也没有完全放弃补偿义务。近些年来,人们可以看到,在群众利益面临各种因政策而起的损失时,许多地方政府都进行此类的补偿,这让人感到欣喜。 相关专题:新浪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