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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今报:谁让可乐罐爆炸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03日17:53 沈阳今报

  作者:邹云翔

  冬天消费者想喝一点热可乐我想也是人之常情,谁知将听装的可口可乐往热水里一放,其就会变成伤人的炸弹。对此可口可乐公司认为他们的产品符合标准,有关的律师声称消费者与厂家都没有错。(2月2日《北京娱乐信报》)

  可乐公司的免责理由其实很荒唐。北京可口可乐公司对外事务部负责人说:“听装可口可乐上虽未标明中文警示,但是上面标有GB/T10792的字样,这是碳酸饮料产品的国家标准号,这就说明其是不能在没有启封的情况下加热及冷冻的,但是可以倒进器皿内加热,这一点是完全符合标准的。”要求消费者看到有GB/T10792,就想到不能加热与冷冻,不知道全国有多少人能做到。

  同时我认为,这样加热是一种对于饮料商品的合理使用,一点没有美国人对于日本的微波炉使用荒唐,一名美国妇女为宠物狗洗澡后,将其用微波炉烘干,结果可想而知,宠物变熟了,于是美国妇女将制造商告上法庭,理由是没有告知不可以如此烘干,而美国法庭也支持了这样的诉讼请求,认为没有标明微波炉对于动物的危险,要求制造商承担产品侵权责任。在这样的判决中,我们真正看到什么叫市场经济中的消费者主权。

  现在商品种类繁多、构造复杂、性质各异,是否具有副作用及危险性,一般的消费者是难以判断的,但是生产商依然必须保护他们的利益,法律也应该保护消费者对于安全的合理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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