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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一号议案”:关注农产品质量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0日09:51 浙江日报

  本报杭州2月9日讯(记者谢国仪 苏晓春) 记者今晚从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议案组获悉,由省人大代表章凤仙领衔提出的《关于尽快出台〈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条例〉的议案》,被确定为本次大会的“一号议案”。

  “目前整个农副产品市场质量状况令人担忧。”章凤仙代表介绍说,2003年底,中央电视台《每周质量报告》栏目分别就我省金华毒火腿和温州有毒“乡巴佬”食品进行了曝
光,突显我省食用农产品质量存在的严重问题。由省工商局首次发布的《全省食品质量安全定性检测报告》表明:蔬菜、水果、豆制品、粮食制品、水产品及水发产品的总体合格率为88%,其中豆制品、粮食制品使用吊白块增白现象较为突出,特别是腐竹产品定性检测的合格率仅为53%。水产品含甲醛防腐的情况更为严重。冷藏保鲜类水果明显比时鲜水果合格率低。此外,在省工商局公布的2003年食品安全10大案件中,就有9件是食用农产品质量问题。

  “希望尽快出台《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进一步规范我省食用农产品的养殖加工以及销售市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章凤仙代表认为,农产品品种多,牵涉到农业、工业、商业贸易等行业,从生产到销售基本上为个体和民营中小企业,点多、面广,大量农产品存在无质量监督管理状态。因此在条例制定中,必须明确监督和管理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行政主体、职责以及法律责任;明确消费者的权利和司法救济的途径。要加大对生产、销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者的处罚力度。在立法中既要切实保障守法者的合法权益,更要通过行政处罚或司法诉讼手段加大违法者的违法成本,从而达到规范、约束的作用。要把立法过程当作宣传教育过程,采取多种形式抓好相关法律知识的普及工作,提高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以及销售等主体的法制意识和消费者自身的保护意识。

  据大会议案组有关负责人介绍,“一号议案”关注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问题,牵涉到千家万户和每一个人的利益,希望能够引起有关部门重视,从源头抓起,真正把代表议案办好,造福浙江百姓。

  相关专题:2004年各地两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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