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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北京市医疗废弃物管理的建议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1日11:36 首都之窗

  医疗废弃物伴随医疗卫生机构的活动而产生,包括在诊断、治疗和卫生处理等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和患者生活过程中产生的排泄物及垃圾。这些废弃物如果得不到妥善处理,就会污染环境,危害人民健康。目前,我市医疗废弃物管理总的情况尚可,刘淇市长、孟学农副市长等市政府领导同志对此事非常重视,据市政府有关部门的通报,北京市即将建立两座焚烧炉处理医疗废弃物,国家有关部门也即将出台关于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办法。然而目前距真正彻底解决医疗废弃物处理问题还有一定距离,因此加强对医疗废弃物的管理是十分重要的

  一、北京市医疗废弃物处理方面存在的漏洞与隐患

  北京市共有各级各类卫生机构6100多家,其中医院约460家,日产医疗废弃物约60吨,年产量达2.16万吨,且以每年3-6%的速度增长,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一次性原料使用数量的增长。目前在北京市医疗废弃物管理方面主要存在以下严重的漏洞和隐患。

  1、医疗废弃物管理法规和条例不完善

  有关医疗废弃物管理的法规和条例尚有待补充和完善。尽管目前出台了一些法规和条例,但尚不够完整和完善,如缺乏有关液体及气体医疗废弃物的管理规定,缺乏明确细致的医疗废弃物分类标准,缺少切实可行的、专门针对医疗废弃物管理的专门法规和专业性条例,以及缺乏各类医疗废弃物的最佳处理方式及应达到的最低标准等等。

  2、中小医疗部门对医疗废弃物处理不当的问题突出

  中小医疗部门存在的问题较为突出,这些问题包括对医疗废弃物的分类工作做得不好,甚至未加分类即予以丢弃;对一次性医疗废弃物的消毒与毁形不充分,有些没有经过规范的消毒过程就被毁形并废弃,这些废弃物可能富含病原微生物、寄生虫等有害病原体以及有毒有害的化学、放射等物质而直接对环境造成污染、危害健康;有些废弃物既未消毒,又未毁形即予以丢弃,有可能被一些不法商贩重新包装出售给医疗机构重复使用或作为玩具而售出,危害患者或儿童;采用焚烧处理法可造成空气污染,高分子化合物焚烧废气往往成为新的污染源,而焚烧温度不够则消毒不充分;一些中小医疗单位无污水处理设备或不能坚持进行污水处理,使部分有害液体医疗废弃物随生活垃圾一起排放而污染环境。

  3、管理医疗废弃物的专门机构有待加强

  (1)处理医疗废弃物的专门机构不足。尽管北京市有专门处理医疗废弃物的机构,但存在着回收种类不完全以及签约医院过少的问题。北京市现仅有几家医疗废弃物专门处理机构,从数量上和技术上均远远不能满足全市集中处理医疗废弃物的实际需要,且部分机构尚无处理医疗废弃物的资质,因而医院面临着将医疗废弃物送到何处处理的问题。

  (2)目前北京市医疗废弃物处理所遵循“谁生产,谁处理”

  的分散处理原则存在明显的缺陷,很多医院没有标准的处理设备,或技术设备落后,医院自行购买设备缺乏规模效益,或因成本较高而不愿意置换落后的设备,因而处理医疗废弃物的技术水平普遍较低,且分散处理成本高,污染面大,效果差,这也增加了监督和管理等环节的难度和成本。

  (3)事出多头,责任不清。医疗废弃物的产生、分类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理的过程中涉及到多个部门,缺乏统一的管理部门,这容易导致部门间责任界限不清,出现问题后部门间相互推诿的现象。例如医疗废弃物处理机构的建立需要计委立项,环保部门制定并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标准,物价部门制定贮运和处理价格,卫生部门及其他部门执行,还需要工商、运输、公安等部门的合作。目前在管理上仅以卫生部门为主,尽管其他部门虽然也在一定程度上参与,但由于没有一个政府部门统筹安排、统一管理,因而存在着谁都管但谁都管不好的问题。即使再严格管理,该问题也仍然不能够得到完全解决。

  4、监督工作有待加强

  在医疗废弃物的管理上缺乏有效的监督、奖惩措施,且在执行中存在较多问题。有些医疗机构为了自身的利益而采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打擦边球”等行为,存在着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监督不力、奖惩不分明的现象,这是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加强医疗废弃物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1、进一步完善北京市有关医疗废弃物管理的法规,待国家有关部门颁布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之后,北京市要结合本市医疗机构多类型、多层次、多隶属部门的实际情况,制定有效的对医疗废弃物管理的实施细则。

  2、市政府应成立专门机构,负责管理医疗废弃物的工作。

  该机构协调卫生、环保、环卫、工商、物价、公安等部门,对医疗废弃物产生、分类收集、储存、运输及处理中的各个环节进行统一管理,并建立医疗废弃物处理的网络化管理系统。

  3、健全收费机制,加强医疗废弃物的价格管理

  处理医疗废弃物所发生的费用,应由政府、医院和患者共同合理承担。通过行政手段,按照医院性质和规模或级别每年预先向医院收取一定数额的资金。医院按照规定将一年间的医疗废弃物定期送到指定处理机构后,根据送交垃圾量的性质和数量,如送交的医疗废弃物数量较少而出现剩余资金,经监督检查医院确实没有违规行为,则将该医院的剩余资金还给医院或减少第二年交纳的资金数额,以鼓励医院继续送交医疗废弃物。如医院送交的医疗废弃物数量超出规定,则多出的部分向医院追加相应的处理费用。

  加强医疗废弃物的价格管理。作为医疗废弃物的储运和处理机构希望提高价格获得更多的利益,而产生医疗废弃物的医院又会因处理费用较高而不按规定处理或减少按规定处理的数量,因此医疗废弃物的贮运和处理价格不能完全由市场调节,而应采用政府管制价格。政府按照贮运和处理的社会平均成本制定各类医疗废弃物的指导价格,医疗废弃物储运和处理机构只能在政府指导价格范围内调节价格。同时要加强监督与管理,避免医疗机构将处理医疗废弃物的费用转嫁到患者身上。

  4、加强医疗废弃物处理的监督工作

  目前在医疗废弃物处理中存在的最大问题还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其主要原因是监督措施与处罚措施不到位。因此,应加大对各个医疗机构医疗废弃物处理行为的监督力度,做到奖惩分明。一方面激励医疗机构主动按照规定采取措施,另一方面通过强有力的措施加大对违规的处罚力度,使他们认识到违规将会带来得不偿失的后果而自觉按照规定办事。

  5、增加医疗废弃物管理的投入和开发

  适当增加医疗废弃物管理经费,尽快改善我市医疗废弃物管理现状。资金主要用途有二:其一是用于建设处理医疗废弃物专门机构的基础性投入,以便尽快实现通过社会集中处理方式处理医疗废弃物的目标;二是以一定金额的经常性投入,作为每年医疗废弃物管理的经常性经费,可利用这笔资金建立一种激励机制,发挥市场调节资源配置的作用,使医疗机构能够自觉遵守医疗废弃物的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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