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导航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2004年河南“两会”专题 > 正文

郑州评出2003年度人大代表十大优秀议案、建议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2月17日14:01 河南报业网

  河南报业网讯:昨日,从市人大常委会传出消息,2003年度人大代表十大优秀议案建议评选揭晓。据中原新闻网-郑州日报报道,评选结果是根据代表所提议案建议的质量、承办部门办理落实的程度、议案建议所产生的社会效果等综合因素确定的。

  -关于将确保民工工资的问题纳入法律范畴解决的建议

美妙时光产权酒店 紫光台式电脑
小户型主阵容揭晓 多媒体互动学英语

  领衔代表:刘一来

  承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办理结果:市政府劳动主管部门建立外来就业人员工资支付监控和欠薪保障基金制度,重点规范建筑行业用工管理工作,同时加强外来劳动力管理和劳动保障监察组织机构建议,经多方努力,共追回农民工被拖欠工资1.06亿元。

  -关于创造就业岗位问题的建议

  领衔代表:刘曼云

  承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办理结果:市政府有关部门出台了具体的再就业优惠政策,且已在市区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就业岗位开发取得实质性进展。1月~10月,全市有7.3万名城镇人员实现就业和再就业,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36361人,“4050”人员就业8270人。

  -关于严厉打击医托,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议案

  领衔代表:李全国

  承办:市卫生局

  办理结果:2003年4月以来,市卫生局联合公安、新闻媒体等部门,采取乔装病人、全程跟踪、布点守候等方法,抓获“医托”8人,并由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打击了“医托”的嚣张气焰。

  -尽快制定并颁布《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议案

  领衔代表:宋土旺

  承办:市政府法制局市环境保护局

  办理结果:此条例已经列入本市2004年的立法计划。市环境保护局起草了该条例的草案初稿,市政府法制局正在积极做好相关工作。市政府正在抓紧做好立法前的调研论证、协调等项工作。

  -市场肉菜等农产品应尽快实行准入制的议案

  领衔代表:慎廷凯

  承办:市农业局

  办理结果:2003年市政府将这项工作作为向广大市民承诺的十件实事之一,市农业局确保2003年10月1日郑州市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首先从蔬菜市场准入制度执行,并将逐步向肉、禽、蛋、鱼、果等农产品等延伸。

  -建议市政府尽快使中小企业贷款担保中心投入运营

  领衔代表:丁玉莲

  承办:市经贸委

  办理结果:市政府经过认真准备,2004年1月18日,郑州市中小企业担保有限公司正式成立,为中小企业融资创造了条件。

  -关于开发黄帝故里的建议

  领衔代表:侯松平

  承办:市旅游局

  办理结果:市旅游资源开发建议项目库已将黄帝故里开发列为重点项目,同时明确了新郑市的旅游开发策略要以黄帝文化为龙头。

  -郑州火车站地区管理体制亟待理顺的议案

  领衔代表:宋土旺

  承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

  办理结果:已将郑州火车站地区综合治理办公室更名为郑州火车站地区管理委员会,同时设立郑州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火车站分局。郑州火车站地区管委会已开始行使执法权。

  -关于抓住防治非典契机,矫正随地吐痰等陋习的建议

  领衔代表:岳德常

  承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办理结果:2003年6月24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会议对《郑州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进行审议,8月2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批准,已于10月1日公布实施。

  -关于增加财政预算内投入,加快郑州教育发展的议案

  领衔代表:荆超

  承办:市财政局

  办理结果:市政府对代表建议高度重视,2003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市教育局教育事业费26418万元,教育费附加费7227万元,预算外安排资金9312万元,共计42963万元。预算内资金安排较前两年平均增长30%。市政府对于高中学校的建设非常重视,将在三年内用教育费附加投入2亿元,并制定相关政策积极筹措资金,用于重点高中建设,建设资金初步预算5个亿,在政策范围内政府还将减免一些费用,降低建设成本。(潘燕)

  相关专题:2004年河南“两会”


评论】【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新浪会员代号:   密码: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