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再掀廉政风暴 一年查处794个违法违纪法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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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1日10:29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3月11日电(记者田雨)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10日向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时说:“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加大对法官违法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全年共查处违法违纪法官794人,其中52人因滥用审判权、执行权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大快人心事!”这是一个署名为“长风”的新华网网友发表的评论,如果把法律
不少代表对武汉市中级法院13名法官违法犯罪案件印象深刻。13名法官中,副院长2名,副庭长3名,处级审判员有5名,受贿金额达390多万元。 据参与查办案件的检察官介绍,这个案子窝案、串案犯罪特征突出:无论案件由谁主审,只要参与案件审理、评议、把关,从审判员、庭长到分管副院长,都利益均沾。法官刘菊平受贿23次,其中12次是与副院长、副庭长及同庭法官共同受贿。有的主审法官受贿后还把不义之财带回去分给其他承办人、审判长、庭长、分管副院长,有的副庭长受贿后带回去分给主审法官和其他承办人! 2003年11月,肖扬在与部分新任高中级法院院长、副院长座谈时,深刻剖析武汉中院法官违法犯罪案件的沉痛教训,并郑重承诺:从我做起,接受党组同志的监督,接受全院同志监督,接受全国法院的监督,接受全国人民的监督! 为了切实解决法院领导干部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法院各级领导干部,提出5条“必须坚决做到”的要求:依法行使审判权和执行权,不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廉洁奉公,不接受任何影响公正审判的吃请、礼品、礼金;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干预审判和执行工作、为自己或他人谋取私利;公道正派用人,不任人唯亲、营私舞弊;艰苦奋斗,法院基本建设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量力而行,不奢侈浪费,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大吃大喝和高消费娱乐。 中央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李玉成表示:“人民法院将继续狠抓各项廉政制度的落实,对滥用审判权和执行权枉法裁判、索贿受贿的,一律清除出法官队伍,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严惩。”(完) 相关专题:2004年全国“两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