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三次会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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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3月13日17:23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3月13日电 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13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会议,决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表决稿等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主席团常务主席吴邦国主持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将宪法修正案草案表决稿印发全体代表,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会议逐项表决通过,分别将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交各代表团审议,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根据全国人大议事规则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接受常委会组成人员辞职的,应当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确认。此前,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第五次会议分别通过了关于接受华福周、张耕辞去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将关于确认全国人大常委会接受华福周、张耕辞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草案,印发全体代表,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副秘书长盛华仁向会议作了关于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这个报告。 相关专题:2004年全国“两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