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航总局正在制定航班延误赔偿的相关规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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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03日14:51 新华网 | |||||||||
新华网上海4月3日电(冯亦珍、徐运)消费者对中国民航服务的投诉正呈上升趋势,其中不正常航班的投诉成为重点。中国民航总局运输司司长李江民表示,民航总局将参考国际惯例,制定建议标准,完善航班延误赔偿规章制度。 据中国民航总局消费者事务中心统计,2003年事务中心接受的消费者投诉比上年增加27%,航班延误多年来一直是投诉重点和热点。据李江民介绍,今年2月份,国内航班正点
航班频频被延误,除了天气因素外,也有机械故障等航空公司的原因。据李江民说,国内不少机场日益饱和的容量,也导致了航班延误的增加。 航班延误会增加旅客的旅行成本,对商务客而言,成本更高。但是目前,旅客因航班延误而造成损失的赔偿,国际上没有统一量化标准。在中国,按民航总局规定,航班延误分为两种,一是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如天气;另一种是航空公司自身的原因。航空公司自身原因将提供食宿。但目前因天气原因造成的延误,时间较长时,航空公司大都也给予食宿安排。 但记者在上海虹桥机场随机采访的几位旅客都表示,遇到飞机航班延误的情况,他们通常很不知情,只能听到含糊其辞的解释。在沙尘暴、雷暴雨时期,航空公司即使因有自身因素造成延误也被掩盖了。一位姓高的先生说,他在3月31日就在深圳的机场碰到飞机延误的情况,延误时间长达7小时,造成了不小的麻烦,也不明白究竟属何种原因。 李江民表示,目前无法统计自然原因和航空公司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误的比例。但经常乘飞机的日本菊地株氏会社中国总代表闻建中先生估计,他乘坐航班因航空公司自身原因而误点占到延误航班总数的三分之一。李江民认为民航总局将参考国际惯例,制定建议标准,完善航班延误赔偿规章制度。初步的设想是,航班延误5到10小时的,航空公司应按票价的半价对旅客进行赔偿,如果航班延误10小时以上的,航空公司应按机票全价赔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