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舆论:九项原则是政制发展如何走的参考因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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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18日20:47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香港四月十八日电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董建华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的政制发展报告中指出,在考虑0七年行政长官和0八年立法会产生办法时须顾及九个方面的因素。香港报章今天发表文章,认为九项原则是政制发展如何走的参考因素,并批驳了“民主派”的有关言论。 香港《文汇报》发表香港大学法律系教授陈弘毅的谈话指出,任何政制讨论不可能
他认为,“民主派”不应为反对而反对,必须提出反对的理据。九项因素有大部分都会得到港人的支持,只有少部分可能存在争议,需要再讨论清楚。“民主派”只说不接受报告,却未必有好的理由支持他们反对整个报告,他们应该就原则中存在的不妥当之处提出理据,进行理性讨论。 《大公报》发表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邬维庸的谈话指,九项考虑因素根本上就是基本法的精神,如果有人把这些等同为“关卡”,显示他们反对按基本法办事,如此香港又怎具备普选条件?他认为,九项原则中最值得关注的是,中央对行政长官的任命权是实质的,任何方案均不能影响中央的实质任命权。“一国两制”最重要的体现方式就是“中央任命特首”,特首要宣誓向中央政府负责,特首是中央与香港特区之间最重要的“纽带”,也是香港属于一国之下的最重要“纽带”。中央对特首的任命权必须是“实质”的,而这一点,也是“民主派”所千方百计希望破坏的。 邬维庸指出,某些人为了引导市民认同“任命”是“钦点”,是有违香港人本意的,过去七年来处心积虑对付董特首,进行漫骂,加上某些传媒的推波助澜,不断打击董特首的威信,要令他“民望低”,从而营造“任命的行政长官是不好的,只有普选才能产生最好的治港人才”等社会声音。这些人拿普选来与中央抢权力,要剥夺中央的任命权,这种做法根本违反“一国”的原则。 相关专题:重温邓小平“一国两制”讲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