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问上海土地招投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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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0日16:50 瞭望东方周刊 | |||||||||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骆宇/上海报道 上海的土地公开招投标制度已实行3年了,但房地产商却仍有不少困惑 上海,寸土寸金之地。在这里,土地一直是众多房地产商渴求的稀缺资源。
自3年前上海开始推行土地出让公开招投标制度以来,土地招投标已在上海各区县全部展开。几年来的实际操作表明,这一公开、公平、公正获得土地的方法是受到开发商欢迎的。但记者了解到,在招投标过程中尚存在一些问题,对此,开发商有四问。 一问:为何各区招标标准不一样 拿出土地招标的区县出于自身的利益考虑,往往希望自己的土地由本区、县开发商开发,所以在制定招投标标准时都不一样。 在各区县当中,综合评分是目前采用比较多的一种形式,即按照土地出价标的、规划方案好坏、企业资质、银行资信、保证金、公司业绩等几项标准进行综合评定。其中价格和企业资质是重点中的重点。 在土地出价标的方面,各区县有所不同,有的采取百分制,土地出价占70分,为了防止土地炒作,很多区县对于接近标底的价格还有加分,因此价高者未必一定能得到土地;但也有些区县,客观数据只占一部分比例,还要加入规划方案评价后的主观评分,由于规划方案是不公开的,这一部分主观分对于很多发展商来讲是不可预测因素,所以不少发展商的共识是:评分是半透明的。 有些区规定,参加竞标的开发商必须是50强房产企业,但有些开发商投标前没有参加过此类的评比,因此,就没有资格参加竞标。有的区要求开发商要有银行资信证明,但有的开发商实力很强,根本不曾从银行贷款。有的区还规定,开发企业要有资质级别,但有些外商反映,他们根本没有资质,难道就不能进入上海市场吗? 目前,很多境外开发商和外地有实力的大企业希望,上海土地出让能尽快实行公开拍卖,他们认为,拍卖方式最能显示公平,输赢都放在明处。相反,一些进入上海市场较早、政府资源相对丰富的本地开发商,则希望还是维持这种招投标出让的形式。双方在这一问题上的差异,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上海土地招投标当中存在的一些微妙的地方。 二问:为何中标落标不说明原因 据记者了解,在目前进行的土地招投标中,有时一块看好的地块,投标者可能有近百家。 参与的投标者,除少数想从投标中了解一下市场行情之外,大部分都是以获得土地为目的。从开始报名参与到准备标书,一般都要花半月到一月的时间,花费几万元乃至几十万元。但最终评委会宣布中标单位,仅仅是宣布一下单位名称,并不讲中标的原因,也没有答疑的时间。因此,时常出现中标单位名单宣布后,台下一片哗然的现象。有的落标企业说,论企业资质我比中标单位高,论自有资金我比他多好几倍,论企业技术力量,我们的高级人才比他多得多,论标的我也比他的高,为啥他中标我们不能中标。 2003年,在上海某区举行的一次土地招投标当中,最终中标的既不是出价最高的单位,也不是资质最好的开发商,而是综合排名在10位以后的开发商。但对于这一连串的问题,招标方与评委们没有做出回答。 开发商问,为什么中标、落标不能说明原因呢? 三问:为何评审会是“关门”的 土地招投标能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关键是评标能否做到公开,只有评标公开才能保证公平和公正。 目前,在上海,每次土地招投标时,先由招标方向社会公布信息,凡有意投标者再去招标单位领取标书。投标单位按标书设定请有关策划咨询公司做好投标材料后,再封好送给招标单位。 在正式举行招投标会议那天,招标单位事先请来做评委的专家以及本区纪委、市房地局代表、公证处人员,区主管部门负责人也到场。当标书宣读后,就由上述人员关起门来评审,决定中标、落标名单。 此时,投标者起码要坐等两个小时以上。即使投标企业的代表挤进了评委们的会议室,在正式评标清场时,也一定会被赶出去。 开发商认为,评标实际上是以各自条件对号入座,没有什么秘密可言,只有符合条件者才能把地块做好,才会利国、利民、利集体,也只有公开评标,才能让真正符合条件者中标,才能够摒弃整个招标过程的任何环节中所进行的暗箱操作。完全可以公开的评标过程,为何把门关得紧紧的。 一些开发商问,土地招标既然是公开、公平、公正的,为什么不能旁听评审会呢? 四问:为何不成立专门机构来监督 一些开发商反映,有些区在招投标会议上,宣读投标单位的标的后,往往采用重点推荐的方法,对自己区(县)的投标开发商进行推荐,讲他们的优势。由于评标的专家们是该区请来的,评标的有关领导是本区的,最终中标的就可能是他们推荐单位中的某一家开发商。参与竞标的开发商表示,既然是公开招投标,对投标者应当一视同仁,各自标书上已明明白白地标出了各自的标的及投标条件,招标单位何必有倾向地再重点推荐某单位呢? 虽然满腹不满,但开发商们都是敢怒不敢言,生怕搞僵关系后在这个区就根本拿不到土地了。 上海近郊某区本来按协议转让了一些地块,后来市里要求公开招投标。但后来公开招投标结束之后,这些土地还是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回到了原来的开发商手中。就其结果而言,公开招投标不过是走了一个过场。 业内专家认为,在目前情况下,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土地公开招投标,必须有一套完善的监督机制。应该设立一个专门的监督机构对评标结果进行再审查。目前,上海市担负土地招投标评审的共有300多位评委,大多来自房地局、建委,还有各专业系统。这部分人绝大部分由各招标单位邀请来的。为了使评委真正负起责任,而不是只听招标单位的意见,有必要对评委做出的评审结果进行监督。参加投标单位有权查阅中标单位的标书,并向招标评委会提出质询,惟有如此,才能使评标的评委们一丝不苟地负起责任。 相关专题:瞭望东方周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