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问责风暴”彰显了什么又遮蔽了什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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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02日04:21 北京青年报 | |||||||||
对于中国官场来说,今年四月是个残酷的季节。在短短半个多月的时间里,多名高官因为不同的责任事故相继引咎辞职,其中既有地方领导干部和部门负责人,如吉林市长刚占标、北京密云县长张文、浙江海宁市长张仁贵和江苏国土资源厅副厅长王明详,又有大型国企的当家者,如中石油总经理马富才、川化集团总裁谢木喜和成都公交集团董事长李祥生等,至于被撤职、查办、处分和追究刑事责任的中下层官员,初步统计至少在百人以上。如此大规模的辞职和撤职浪潮,在中国当代行政史上几乎是空前的,难怪媒体惊呼,这是从上而下
“问责风暴”和过去的政治运动不同,它既非仅仅来自意识形态层面,也并非不受法律和规则的约束,所有引咎辞职的官员都是有“咎”可查的,在每一起责任事故的背后,或有数十上百条生命的悲惨终结,或有数以亿计的财产损失,或有难以估量、难以逆转的生态恶果,比如在重庆开县的井喷事故中,243人中毒身亡,数百人受伤住院,而川化违规技改导致的沱江特大污染事故,让中下游百万群众的生活受到极大影响,直接经济损失高达3亿元以上,沿江生态环境的恢复也十分困难。这些重特大事故之所以发生,在不同程度上都缘于领导、管理、监督、操作方面的疏漏和失误,甚至直接由渎职引发。为了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和生活负责,为了对国家和民族的利益负责,追究当事人的行政和刑事责任,是没有任何疑问的。 所不同的是,除了常见的各种追究方式之外,引咎辞职这个宪政社会的行政机制第一次被大规模引入到了我们的政治生活中。引咎辞职就它的本义而言,是高层官员受到了舆论和公众的压力,以致产生道义上的愧疚感,进而辞去重要的职务。即使没有发生类似重庆井喷这样的悲剧事件,即使高官无须为某一事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只要舆论压力形成了,或者公众社会失去了对某个官员的信任,他也有可能出于道义感和责任感而辞职。引咎辞职的特别之处就在这里,它与法律追究、行政处分的区别也在这里,它不仅让公众的监督得以“归位”,也让官员的道德立场不得不“还魂”,它的出场,对中国因袭多年的官场文化无疑会产生深刻的震动,对官本位思想会形成深层的颠覆,它在打造责任政府过程中所起到的作用,甚至是法律和制度也难以比拟的。从这个意义上看,“问责风暴”的形成彰显了政治文明的进步,意味着中国政府从管制形态向服务形态的巨大转变,从实践的角度诠释了“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深刻内涵。 然而,我们必须看到,政治文明的进步是不会一蹴而就的,引咎辞职也不是公共安全和社会事务的万应灵丹,表面看来颇为猛烈的“问责风暴”虽然摇撼了官场陋习,但也可能遮蔽更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以阜阳劣质奶粉事件为例,近来有媒体报道说,“阜阳副市长不想引咎辞职”,从标题和内容上看,该报道无非是敦促那位主管卫生的副市长主动承担责任,然而,正如本报4月26日社评所分析的那样,劣质奶粉的灾难并不仅仅是几个官员的失职所酿成的,即使十个副市长引咎辞职,劣质奶粉也未必会从广大的市场上永久消失,究其原因,乃是我国现行的食品安全体系陈旧落后,无法适应市场复杂化、需求多样化、监管无缝化的需要,所以,要从根本上解决劣质奶粉的问题,就必须着手改造我们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再以重庆开县井喷为例,虽然这场灾难的确缘于管理者和操作者的失职,但它何尝不是巨型国企的现行管理体制的必然后果呢?像中石油这种垄断型的超大型企业集团,地方政府无权过问它,行业协会没有胆量碰它,即使是国务院的下属机构要和它对话,口气也未必硬得起来。至于中石油内部的管理体系是不是走出了政企合一的旧车辙,恐怕马富才本人也未必心中了然。由这两个例子我们不难看出,引咎辞职的作用是有限度的,它在体制层面上有失效的可能,也就是说,“问责风暴”如果只针对失职领导,而放过了体制漏洞,那么很可能会出现这样的古怪局面:官员一茬一茬地辞职,事故还是一起一起地发生。类似的苦头,我们在小煤窑问题上难道没有尝过吗?就在这两天,山西临汾又传出煤矿瓦斯爆炸的消息,死亡人数达35人之多,而山西省省长在三个月前刚刚换过。 “问责风暴”的来临的确让人振奋,但如果仅仅因为大批官员被吹掉了乌纱帽,就以为万事大吉、天下无贼,那未免乐观得有些过头。毕竟责任政府并不单由负责的官员所组成,它还有赖于现代化和高效率的制度。没有制度撑腰,再好的市长也管不住一个集贸市场,再称职的总经理也无法杜绝千里之外的井喷。 本报评论员 蔡方华 相关专题:中国政府以问责制处理失职官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