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宁市市长因“2-15”特大火灾引咎辞职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9日23:21 新华网 | |||||||||
新华网杭州4月29日电(记者柴骥程、傅丕毅)浙江省委、省政府根据调查结果,依据有关条例、法规,29日对海宁“2·15”特大事故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海宁市市长张仁贵引咎辞职,海宁市委书记冯水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黄湾镇、五丰村等相关责任人也被严肃处理。 2004年2月15日,浙江省海宁市黄湾镇五丰村部分村民聚众在一所简易草棚内进行“
事故发生后,中央和浙江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分别作出重要批示。浙江省委、省政府迅速成立了事故处理领导小组及事故调查小组,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由于部署及时,措施得当,人员的救护和善后工作有序进行,当地社会稳定,秩序正常。 浙江省委、省政府认为,这起事故也反映了当地领导和管理部门在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一是在整治迷信活动场所中,重视阶段性专项清理,忽视经常性管理;二是社会管理、精神文明和综合治理等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三是农村基层文化阵地建设相对滞后。对此,当地党政领导分别负有相应责任。 浙江省委、省政府对这次事故中负有责任的海宁市委、市政府相关负责同志,进行严肃处理;给予海宁市委书记冯水华党内警告处分;同意张仁贵引咎辞职,辞去海宁市委副书记、常委、委员和海宁市市长职务。 浙江省委、省政府同时责成海宁市委、市政府对黄湾镇、五丰村相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给予海宁市黄湾镇党委书记宋新华撤消党内职务处分,建议依法罢免其镇人大主席职务;给予海宁市黄湾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许林海撤消党内职务处分,建议依法罢免其镇长职务;给予海宁市黄湾镇五丰村党支部书记平建华党内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给予海宁市黄湾镇五丰村村委会主任祝福金党内留党查看一年的处分,建议依法罢免其村民委员会主任职务。 浙江省委、省政府要求浙江的各级党委、政府深刻吸取海宁“2·15”特大事故的教训,切实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农村公共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稳定。 相关专题:中国政府以问责制处理失职官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