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严处海宁2-15特大事故 海宁市长引咎辞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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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4月29日22:48 人民网 | |||||||||
人民网杭州2004年4月29日电 记者鲍洪俊报道:浙江省委省政府今天根据调查结果,依据有关条例、法规,对海宁“2.15”特大事故的相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同意海宁市市长张仁贵引咎辞职;给予海宁市委书记冯水华党内警告处分。 另外,责成海宁市委、市政府对黄湾镇、五丰村相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给予该镇党委书记宋新华撤消党内职务处分,建议依法罢免其镇人大主席职务;给予镇党委副书记
浙江省委、省政府指出,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刻吸取海宁“2.15”特大事故的教训,切实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农村公共安全管理体系,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求真务实,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相关专题:中国政府以问责制处理失职官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