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院受理“人造美女”状告选美主办方一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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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3日16:28 新华网 | |||||||||
“人造美女”杨媛 杨媛(北京青年报供图) 杨媛(南京日报网站图) 新华网北京6月3日电 (记者李京华)“人造美女”杨媛被环球洲际小姐大赛组委会拒绝参赛后,愤然撕毁组委会事后发给她的恢复参赛通知书,一时间引起社会注目。认为自己受歧视的杨媛决定将主办单位北京天九伟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告上法庭,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3日正式受理了此案。 杨媛在起诉书中称:2004年5月5日,她按北京天九伟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报名条
“鉴于有关证据表示,您是人造美女,故组委会决定取消您参加总决赛的资格,特此通知。”这是2004年5月21日杨媛在备战决赛之时收到的来自被告的一份通知内容。杨媛在起诉书中表示,此后,被告要求她收拾东西离开。 杨媛认为,由于被告的行为给她身心造成了极大伤害,此前她为参赛还进行过面部整形手术,花费11万余元。杨媛认为,被告北京天九伟业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的行为是对她的歧视,给她的人格及名誉都造成极大损失,也使她丧失了参加决赛并获得较好荣誉的机会,故要求被告公开向原告道歉,并支付精神损害赔偿费5万元。 据法院介绍,此案案由为人身权纠纷。 相关专题:“人造美女俊男”时代来了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