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海外公民:中国外交新挑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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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16日10:14 外滩画报 | |||||||||
不到40天接连发生两起血案恐怖袭击不再与中国人绝缘 外滩记者洪立/报道 中国人对恐怖主义并无免疫力
“黑九月”,“红色旅”,“爱尔兰共和军”,“埃塔”……这些与恐怖主义联系在一起的名词,几十年来曾经让我 们觉得十分遥远。甚至连在世纪之初制造了“9·11”大惨案的“基地”组织,也有人曾为他们激烈辩护过。 但是,国际恐怖主义并没有对中国公民网开一面。 在短短的半年不到的时间内,在海外的中国人今年已在至少三起恐怖袭击遭受重大伤亡,造成14人死亡,15人受 伤:1月在以色列的爆炸事件中一人重伤,5月在巴基斯坦的爆炸事件中3死9伤,本月在阿富汗的枪击事件中11死5重伤 ,这是自塔利班政权倒台后阿富汗针对外国人最严重的一起恐怖袭击事件,也是今年最血腥的一起国际恐怖主义事件。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10日在记者会上表示:实际上,中国遭受恐怖袭击不仅仅近期这两次;相当一段时间以来 ,中国已经成为恐怖主义袭击的对象,中国也是恐怖主义的受害者。 恐怖分子何以“恶鬼拍门” 那么,为什么恐怖主义会开始找上门来呢? 随着中国经济的影响力日益加强,参与全球化的程度不断提高,来自中国的竞争难免会使一些人感觉利益受威胁。 在和平崛起过程中,中国的外交政策从“韬光养晦、决不当头”逐渐走向积极进取,对外参加援助、重建、救灾和维 和活动不断增多。我们的声音越来越多地被世界听到了,但肯定会有人喜欢,有人不喜欢。 与此同时,民间的对外交往也在迅速增加。外交部领事司的罗田广司长11日在接受外滩记者采访时表示,去年全国 出境总人数已达1500万,而且还在以每年二三百万人的速度继续增长。出国人数的急剧上升,在客观上导致中国人在海外 受袭击侵害的风险随之上升。 另一个原因是,中国正好处在中亚这一国际恐怖主义“大本营”的边缘。在这个贫穷落后、民族宗教矛盾错综复杂的 地区,猖獗的民族分裂主义和极端宗教主义势力导致了恐怖主义的滋生和蔓延。 反恐——保护公民的最根本手段 中国政府针对恐怖主义的一贯公开立场是:坚决打击,绝不低头。 外交部发言人刘建超10日指出,袭击事件不会影响中方参与阿富汗的重建进程;中方主张打击任何形式的恐怖主义 ,主张国际社会加强打击恐怖主义的合作。 国家主席胡锦涛11日在出访欧洲时也强调:“恐怖主义是我们共同的敌人,中国政府不会因为中国公民受到人身伤 害,就放弃打击恐怖主义方面的责任。同时,我们也要采取一切可以采取的措施,千方百计地保证中国公民的安全。”他还表 示,中国在打击恐怖主义的同时,还要铲除恐怖主义滋生的土壤。 中俄哈吉塔乌六国在2001年6月发起成立的“上海合作组织”,正是以打击国际恐怖主义为首要目标;当时六国 首脑签署了《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 另一个当务之急是,应当提高国民对恐怖主义凶残狰狞面目的认识。必须看到,这种以无辜平民为攻击目标的“地下 世界大战”不管打着什么幌子,都决不是什么“以弱制强”的“侠义行为”,而是一种惨无人道的暴行,这样才谈得上提高对 恐怖主义的警惕和防范。 外交部门能做些什么 外交部领事司是负责指导驻外领事机构的领事侨务工作,协助处理重大涉外案件的职能部门,司长罗田广向记者指出 :“中国政府历来重视对在海外中国公民的保护,过去这一问题不很突出,以前我驻外使领馆在这方面的主要职责是保护海外 华侨的利益。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公民因公或因商务、旅游出境的人数迅速增加,在各种灾害、事故和犯罪行为中受害的事件 也增多了,他们都会向我驻外使领馆求助。对重大紧急事件,外交部和领事司都有应急处理机制,事发后我驻外使领馆人员首 先要做的是:掌握情况,沟通信息,解救人员,确保将损失控制在最小。” 记者提出,一些国家在对海外本国公民的保护上似乎力度更大,有时不惜为保护一名普通公民而兴师动众。罗田广司 长回答说:“其实中国政府在这方面也做过很多工作,只是比较低调、以前报道不多而已。例如1995年日本大阪发生大地 震后,第一个赶到现场帮助本国公民的就是中国驻大阪总领馆。” 在外交部的领事服务网页上,设有经常更新的“出国特别提醒”以及“领事新闻”栏目,供出国人员查看与目的国相 关的提醒注意事项。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反恐怖研究中心主任李伟建议,应该认真评估不同地区、国家的风险指数,为参与当地活动 提供风险依据;企业在参与国际竞标时应考虑提高安全成本,在海外则应加强与当地政府的合作,在特定情况下可要求提供正 规军保护;国家还应成立相关部门,统筹安排海外中国人的安全问题,为在国外的中国人提供安全指导。 海外保护仍要依靠东道国 那么,中国政府能否自己派人在国外保护、营救本国公民呢?由于国际法和外交惯例都强调对所在国主权的尊重,使 领馆人员在处理紧急事件时,能做的工作仅限于“联系、交涉和要求当地政府提供保护”(罗田广司长语)。 外交部条约法律司的段洁龙副司长在接受本报采访时也证实,除非事先经过双方协商、征得对方同意,否则一个国家 无权派军警人员进入他国,进行案件侦查或人员和财产的保卫工作。 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著名国际法专家梁西教授向外滩记者表示,发生一国公民在海外遇害的情况后,本国政府一般 只能通过外交途径与所在国政府交涉解决。因此,保护海外公民应以预防为主;政府应及时公布灵通可靠的国外安全信息,使 出国人员掌握局势动向,回避风险较大的地区;应增强对出国人员的防恐和国际知识培训,加强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赴外人 员也应准备应急预案,以防发生不测。 媒体和社会对近来中国公民在海外遭袭击事件的极大关注,体现出对生命的珍惜在中国正在越来越受重视,人们已开 始被恐怖主义惊醒。正如国家主席胡锦涛所说:“尽管中国有13亿人口,但我们珍惜每一个同胞的生命,决不允许恐怖主义 威胁中国公民的安全。” 恐怖袭击的头号目标:美国 30多年来,经常被指责为“霸权”和“单边主义”的美国,一直是国际恐怖主义的最大受害者,美国公民成了恐怖 分子对华府政策泄愤复仇的对象。 著名智库兰德公司2000年发表的一份报告指出,自1968年至1999年,平均每年有26名美国人死于恐怖 袭击,总数达778人(包括391名平民,319名军人,63名外交人员);美国国民和财产遭袭事件历年均高居榜首; 2000年全球三分之一的国际恐怖主义袭击以美国人为目标;根据美国国务院公布的旅行警告,超过四分之一的国家对美国 人来说都是“不安全”的。 今年4月美国国务院公布的2003年度《全球恐怖主义模式报告》显示,去年全世界共发生恐怖袭击事件190起 (不包括伊拉克发生的袭击联军事件),创1969年以来新低。 相关专题:外滩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