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动物贩子被判入狱十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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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21日09:45 中国环境报 | |||||||||
本报讯广东省江门市最大贩卖国家保护野生动物案近日在该市蓬江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黄某(女)非法出售珍稀、濒危野生动物,被判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1万元。 黄某从1999年8月至案发3个月内,非法出售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巨蜥1050公斤、鹰类及猛兽3676只、穿山甲160公斤及小灵猫18.8公斤。取保候审期间,黄某畏罪潜逃,几年后终被抓获。
1999年12月,广东省森林公安局和江门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联合对江门市区一家农副产品综合批发中心进行检查,发现该中心一摊位摆着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鹰类6只,随后又在其仓库内查获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巨蜥11条、蟒蛇5条;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鹰类50只、穿山甲3只及鹰酒、蛇酒等。另外,森林公安在仓库内查获了一个账本,发现货单93张、结算清单91张和记账用的笔记本4本等相关犯罪证据。 犯罪嫌疑人黄某随后被森林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在确凿的证据面前,黄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为逃避罪责,黄某在取保候审期间潜逃。今年3月3日,警方取得有关线索,在江门将藏匿起来的黄某缉捕归案。 相关专题:新浪关注环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