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查处七起今夏涉农负担典型案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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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8日02:56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郑州7月7日电 (记者潘志贤)河南省纪委、省监察厅近日向全省通报了今年夏征期间发生的7起涉农负担典型案件的查处情况。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息县县委副书记杨某、县政府副县长李某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唐河县委副书记王某和县政府副县长赵某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另外,这7起案件中涉及的其他35名有关责任人也分别受到撤职、免职等党纪政纪处理。
今年夏征期间,河南一些地方的基层干部借机乱收费、乱集资,或者钻粮食价格的空子,强制向农民低价征收粮食,抵顶农业税,从中牟利。针对一些地方出现的问题,省委、省政府责成省纪委、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省财政厅、省农业厅联合组成4个案件督查组,于6月13日分赴信阳、南阳、驻马店、许昌4市,对此间发生的违反国家粮食直补和降低农业税税率等政策、加重农民负担的案件进行了督查督办。 5月29日,息县岗李店乡党委研究决定向农民收取村村通工程捐资修路款每亩30元和“一事一议”每亩15元;夏征期间,息县项店镇“一事一议”、捐资修路款、基本水费3项合计收取11万多元。 在今年对种粮农民直补和降低农业税税率工作中,唐河县上屯镇茨园村组干部没有让农民把粮食直补金额抵顶农业税;古城乡大冲村没有将粮食补贴资金与应纳农业税进行抵顶,结果造成平均每人多交27.56元,每亩多交12.95元。 另外,河南省同时通报了汝南县张楼乡搭车收费、确山县杨店乡粮补政策执行不到位、襄城县双庙乡财税所长失职等几起涉农负担典型案件的查处情况。 相关专题:中央一号文件重视解决“三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