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全国救助流浪乞讨者46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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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30日20:55 新华网 | |||||||||
新华网北京7月30日电(记者翟伟、顾瑞珍)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自去年8月施行以来,全国已建设救助管理站909个,救助46.6万人。其中,受助儿童8万多人,老年人近10万人,残疾人、危重病人3万多人次。 记者近日从民政部获悉,目前各地救助管理工作机构、人员编制和经费已基本到位。北京、哈尔滨、南京、广州、武汉、长沙等城市在市区内设立了救助分站或咨询站。各地
民政部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副司长张世峰说,救助管理是一个新生事物,在实践中不可避免地会遇到诸如救助对象的甄别、特殊困难对象的跨省返乡、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和精神病人的救治、流浪儿童的救助教育等新情况、新问题。近一年来,民政部与有关部门积极协商,通过制定配套政策、建立救助管理信息系统等措施,解决难点问题。 张世峰说,对于不愿到救助站求助的流浪乞讨人员,特别是职业乞丐,关键是有关部门要加强管理,对于操纵流浪儿童乞讨的行为更应加重处罚。同时,民政部门也要立足自身职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工作,进一步加强宣传,改进和完善救助方式,从而有效预防和控制流浪乞讨的现象。 相关专题:关注中国城市乞讨现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