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警方暗访查出街头乞儿的背后“黑手”(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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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6日08:55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父母双亡”的孩子在讨钱 民警乔装住店,暗访乞讨大军 5月19日下午,佳丽广场。暗访民警锁定两名行乞女孩,一个约13岁,一个约10岁。 两人身着脏兮兮的运动衫,手持“遗像”,头戴白孝,跪地磕头。身旁摆有大写的
6个钟头内,两女孩转换3处跪乞。晚9时50分,女孩收拾讨来的钱和“遗像”,闪进小巷换衣,搭上533路公汽;晚10时40分,汉口火车站行包房对面,女孩走进贵宾招待所。 连续5天,民警发现每晚9时-11时,均有四五批孩子入住招待所。5月25日,民警装成旅客住进这家招待所,发现这些孩子均有大人操纵。 亲人带队来汉,操纵少年乞讨 5月28日,民警公开身份,对招待所内20多名乞讨者展开询问,并向其原籍地公安机关核实,弄清这批来自安徽临泉县的乞讨人共有3伙:第一伙,由临泉县刑堂镇代桥村妇女高某及丈夫王某带队,孩子包括其13岁的女儿、10岁的外甥女,以及在汉结识的一对兄弟(分别为13岁、15岁),共4人;第二伙,由临泉县单桥乡大赵村妇女高某带队,孩子包括其儿子、女儿、堂侄、表侄,共6人;第三伙,由临泉县瓦店镇田庄村男子李某带队,孩子包括其儿子、儿子的女友、干儿子,共6人。 编造悲惨谎言,花钱制作“遗像” 3个乞讨团伙中的未成年人外出乞讨时,都以一两人为小组,换破旧衣服,身背书包,携“求助信”等道具。 “求助信”中,“父母卖血患爱滋病双亡”、父母遇车祸身亡、父母残疾或患癌症……不一而足。孩子乞讨时携带的“亲属遗像”,经查均是用捡来的照片,花钱请照相馆制作而成。 小孩讨来钱财,均由大人掌管 带队成年人一般不外出。孩子乞得的钱,晚上均“上交”。每个孩子每天乞讨少则四五十元,多则百余元。对讨钱多的孩子,就奖励他们休息一天。 几名带队大人供认,每月乞讨收入在2500元以上,除支付每月1000元房租和其它生活开支外,有一定盈余。 河南鹤壁市浚县董某夫妇带4个女儿和刚满7个月的儿子来汉,每天让3个女儿(分别为10岁、11岁、12岁)在武昌宏基客运站给的士“开门”,要求3个女儿每人每天至少上交5元,超过10元的奖励5角钱,否则予以呵斥。 董某靠孩子乞讨,每天喝白酒两瓶以上。 警方呼吁市民,别让爱心受骗 武汉警方称,城内乞讨者大多带有一定的欺骗性。 警方认为,操纵孩子行骗讨钱,是一种违法行为。因为父母、亲人将学龄孩子当作赚钱的工具,是对《义务教育法》的践踏;操纵孩子乞讨,摧残孩子身心,是一种虐待儿童的行为。 在依法惩处这类不法行为时,警方呼吁:市民不要让同情心受骗。 [链接] 上海警方对在地铁乞讨的行为,连续被查获3次以上者,以涉嫌“扰乱公共秩序”予以刑拘。北京警方将4类乞讨行为列为打击对象:说谎、偷盗、教唆、寻衅滋事。2月10日,一男子冒充大学生乞讨,谎称家遭火灾,被依法治安拘留。(通讯员李青松 楚天都市报记者张明泉) 相关专题:关注中国城市乞讨现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