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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攻克“执行难” 律师有了“尚方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3日11:13 《法制播报》

  《法制播报》8月24日北京播出

  主持人:执行难。这是在法院经常听到的一句话。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确实存在"案多人少"的矛盾。目前,仅北京市法院就有一万多件未结执行案件,标的总额高达168亿余元。法官累、律师急、申请执行人苦!费劲周折拿到了胜诉判决,却不能兑现法院的判决。不仅申请人的权益得不到保护,法律的权威性也受到了损害。那么,如何来解决这一现存的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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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呢?

  解说:2004年7月28日上午,北京市义信律师事务所的刘双舟律师从朝阳区法院执行法官的手中接过了一张委托调查令。这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针对"执行难"问题推出"委托调查制度"后,北京法院发出的第一张委托调查令。

  北京义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双舟 :有利于律师办案 解决了法官有权力没时间 我们律师有时间没权力的一个矛盾问题

  解说:为了集中清理未结执行案件,北京市法院系统开始实行委托调查制度。获得申请执行人授权的代理律师,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经过法院的审查之后,既可获得申请调查令。

  解说:代理律师持该调查令可向银行、工商、房管、税务等单位,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证据和线索,有关单位必须接受调查并如实反映情况,拒不配合的将按拒不协助法院执行的行为处理。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

  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3条规定: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

  解说:该制度的推出不仅使申请人主动参与到执行过程中来,而且也促进了法院的公正执行,同时对法院的执行也是一种监督。(8月24日北京播出)

  《法制播报》北京地区中国教育电视台3套 周一至周五19:30首播,次日14:30重播

  新闻线索请拨打010—8472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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