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公车改革节约41%”的疑问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24日12:54 人民网 | |||||||||
李坚 山东威海市级机关正在全面推行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自7月份起,车改单位的工作人员将按级别领取每月200元至2400元不等的交通补贴。据初步测算,车改后,威海市级机关的公车费用支出将比车改前节约41%。(《中国青年报》7月19日)
表面上看,就凭“节约41%”这一条,似乎就可以证明威海的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是成功的,因为这个改革方案毕竟节省了财政支出。但是“公务车使用中,公用占三分之一、干部私用占三分之一、司机私用占三分之一。公车不‘公’日益严重”几乎已成为一种“潜规则”,也就是说,在以往的公务车使用中,公车费用日常支出有超过六成是不合理的,是被私人占用的。而无论任何公车改革方案,理应首先将这部分水分挤出去。 41%与67%相比较,显然有很大的差距。这表明,这种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照顾了私利,将原来“公车私用”时浪费的部分费用,现在“合理”地转付给了个人。这就间接等于承认了以往“公车私用”的“潜规则”;同时还意味着车改单位工作人员获得的交通补贴中的一部分,事实上成为一种私人福利。公共财政本是全体纳税人的共有财产,只能用于公共服务,从这一点上说,威海市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存在瑕疵。因此,判断这样的改革是“成功”的,还为时尚早。 从公共决策的制定角度而言,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是一个利益问题,当面对利益格局的调整时,政府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未经过一定的立法程序而自己选择一种非透明化、非程序化、有利于资产流向“特权”的政策,未免有些不妥。政府自己制订规则,自己执行,自己解释,这本身就很难说彻底代表了公共意志。 其实,单纯去搞公务用车货币化改革,如果不和政府改革的框架联系起来,没有实际意义。而仅从公务车使用的问题上看,这是我国特有的家计财政和国家财政不分的体现。现在的国家财政问题,不在于缺钱,而在于缺规则、缺法律。从预算开始,就没有细化的,没有把人头费、车辆费在预算上搞清楚。政府每年向人大提供的预算数字,很多都是粗化数字,没有细化。而类似公务用车这种职务消费在本质上是家计财政,需要细化。改革的目的,就是要使公务人员个人消费彻底跟公共开支分开,公务用车改革也必须从此入手。 相关专题:我国部分省市实行政府机关公车改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