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的逆向淘汰趋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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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31日10:52 外滩画报 | |||||||||
富裕农民选择离开农村,使中国农村出现逆向淘汰。在当前条件下侵犯农民的公民权益往往是通过侵犯农民的合法土 地权益表现出来的,因而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不受侵犯是维护农民经济和政治权益的一个重要“底线” 土地问题关系中国农村的走向,也是所有“三农”研究者不可回避的问题。《21世纪经济报道》刊发美国芝加哥大 学经济学博士文贯中的观点,他认为中国的农村正呈现出一
市场经济最主要的标志是竞争和要素的自由流动和组合。保证要素自由流动和组合的权利基础,便是经济活动的主体 对至少一种要素的所有权和处置权。惟有如此,各种要素才能得到平均收入。这是福利经济学的基本道理。 然而,在现行的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制之下,对土地的获得并不是通过公平竞争,出价最高者得之,而是按人头均 分,而且往往随人口的变动而调整。在这种市场经济中,农地的使用权越来越分散于农村人口手中而无法集中。在一些村干部 滥权严重、城市化进展迅速的地区,土地的处置权及其带来的巨额收入则向权力倾斜,发生了一波又一波的新“圈地运动”。 正如张晓山指出:“在当前条件下侵犯农民的公民权益往往是通过侵犯农民的合法土地权益表现出来的,因而保障农民土地权 益不受侵犯是维护农民经济和政治权益的一个重要‘底线’。”只要农地是集体所有的,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一些乡村干 部利用征地的机会牟取不法收入,漠视农民利益和就业机会的例子只会越来越多。农民中能干而正直者既无法扩大自己的经营 规模,又无法苟同一些乡村干部的不正之风。对他们来说,不但农业变得无利可图,而且农村生活也变得索然无味。最好的办 法便是争先离开农村,尽快脱离农业,到城市或非农部门另图发展。 富裕能干的农民选择离开农村,使中国农村出现逆向淘汰。这个过程和发达国家实现农业现代化的过程截然相反。在 典型的市场经济国家中,由于农地可以私有和买卖,能干的农民能够名正言顺地通过竞争兼并别人的土地,使他们根据种植的 要求逐渐扩大经营规模,以获得全国的平均收入。无法做到这点而被淘汰出来的农民,可以选择出租土地或出售土地向非农部 门转移。在这一过程中,土地的价值和农民自身的价值都获得最高的实现。正是通过种地能手发挥企业家的创新精神和冒险精 神,才能使土地的耕种方式随国内外市场需求的变化而变化,发挥出各地土地的比较优势来。 相关专题:外滩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