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权利均衡的合作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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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07日11:17 外滩画报 | |||||||||
近十几年来,贫富差距不断扩大,两极分化日益明显,其背后最重要的因素是不同社会力量集团追逐自身利益的能力 不同,强势群体逐利能力很强,弱势群体则表现得很弱。 孙立平 对这场争论,我个人的看法是两句话,第一句话就是“话题相对简单”,第二句话就
郎氏三个命题并非全部成立 郎咸平所提出的初始的问题,我概括为三个命题。 第一个命题是,在国有企业改制中出现了国资的严重流失,这是很不公平的。这一现象从郎咸平的实证个案可以证明 ,从普遍意义上这可能也是否定不了的;至于是否公平,我觉得根据自由主义所主张的产权理论来看,“国有资产流失会导致 社会的不公平”,这本身就是一个很有疑问的判断。我把这第一个命题叫作“公平命题”。 第二个叫“效率命题”。效率命题就是说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相比,效率并不低,甚至更高。这个命题从郎咸平个人 研究的个案来说,我们可以承认。但他没有证明这个命题可以普遍成立,至少从目前的资料情况看,仅靠几个个案是很难证明 的。 第三个命题叫“改革命题”。他提出目前这种国有企业改制应当停止。这里,我特别要指出,他指的是那种所谓MB O方式的国有产权改革应当停止。但对这一点的理解目前相当混乱,有人概括成“国企改革应该停止”,而郎咸平未必是这个 意思。涉及到对整个国有企业改革的基本方向上,我认为郎咸平的描述还是比较模糊的。 这三个问题让人感觉混乱,在我看来,是因为这三个命题在理论上不具备非常密切的关系,这三个命题是可以单独分 割的,不存在一个命题可以推导出另外一个命题的关系。但我不否认它们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现实社会的矛盾张力让问题变得重要 郎咸平的问题为什么会激起这样大的反响?我觉得,这个问题可以说是触到了中国社会的痛处。 从70年代末开始到现在,中国改革已经走过了四分之一世纪的时间,特别是90年代中期以来,中国社会已经与原 先有了非常大的差异,甚至可以说形成了一个新社会。这个新社会具有一系列新的特征、新的逻辑,这是一个最基本的背景。 从90年代以来,在中国社会的转型当中,两种主张之间的张力不断凸现。一个是建立自由市场的经济社会体制,一 个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基本准则。从90年代一直到现在,这两个基本目标之间矛盾越来越突出。 正是围绕着这样一种张力,思想界形成了所谓“新自由主义和新左派”,换句话说,“新自由主义”和“新左派”的 对立与刚才说的矛盾密切联系在一起。正是在这样一种矛盾和张力的面前,政府的宏观政策进退失据。 我认为新自由主义和新左派的对立和这种张力有密切的关系,我把这种对立概括为三点。 第一个对立,在社会结构上新自由主义更多站在社会强势群体一边,新左派更多站在社会弱势群体一边。 第二点,在改革政策上新自由主义更加强调效率优先于公平,新左派强调公平优先于效率。 第三点,在改革与发展的基本取向上,新自由主义倾向于西方市场经济体制,部分新左派则具有国家社会主义倾向, 想以此来解决社会问题。 我认为新自由主义对上世纪90年代以来出现的新问题新挑战缺乏敏感性。这可能是由于其理论取向或框架所限制。 主要表现在对日益扩大的贫富分化以及社会公平问题的漠视,而一味倡导自由市场经济这个单项的途径。 新左派的问题则主要体现在,对中国目前社会不公平问题的性质和产生的原因,分析明显是偏颇的。其中一部分人对 市场经济改革的方向发生质疑,并想利用国家社会主义的历史资源和思想资源,主张回到国家社会主义的体制当中去。这个体 制包括国家的再分配、强有力的国家权威、甚至是杀富济贫的社会政策。 这是90年代以来中国社会出现的一系列新问题、新挑战和目前思想界的两个阵营,郎咸平提出的命题直接触及到这 两个阵营。 要建立以权利均衡为基础的合作体制 对中国改革的基本方向,我是赞成的。早在80年代时,就形成这样一种观点,认为解决中国的问题必须要使中国汇 入到世界文明的主流当中去,这没有问题。但现在,社会公平越来越突出,必须得到一定的解决。 我个人的看法是,近十几年来,贫富差距不断扩大,两极分化日益明显,其背后最重要的因素是不同社会力量集团追 逐自身利益的能力不同,强势群体逐利能力很强,弱势群体则表现得很弱。我们去看一下,无论在城市拆迁、土地征用、农民 问题、农民工问题等方面,都表现出不同群体表达和争取自己利益的能力有差别。 在市场经济背景下,如何建立利益均衡机制,这才是我要说的社会公平问题。联系到当前大家讨论的问题来说,概括 为以下几点: 第一,以相对公正的程序和规则来实现国有企业产权体制的改革。我不赞成“次优选择”这种说法。事实上现在的一 些国企改革不是次优,可能是最坏的方式;如果有国企的改革是良好的,在目前的某些国企改革连三优、四优都算不上。因此 ,我们在推进改革的同时,要重新构造改革的标准。 第二,承认利益的社会分化以及利益多元化的现实,承认各种利益表达的正当性,并且在制度上设立各种制度安排。 我认为,今天我们所涉及到的问题,不应当是靠争论解决的,而应该依靠社会当中利益相关各方进行有规则的博弈。 第三,要强调利益各方的合作,特别是在中国目前的情况下,在劳资上形成合作主义的安排,可能更有利于在宏观层 面上体现合作主义的精神。 相关专题:外滩画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