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火灾庭审三份鉴定两种结论(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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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8日14:21 广州日报大洋网 | ||||||||
关注审判结果的人们在庭外等待 本报湖南衡阳专电 (特派记者刘志华) 今天是衡阳大火事故庭审的最后一天,也是最后的法庭辩论时间。据悉,由于6名被告人委托代理律师做的都是无罪辩护,所以今天的这场辩论将会白热化。 昨天,记者看到了3份有关衡州大厦的鉴定检测报告,分别由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湖南大学土木建筑工程检测中心和衡阳市公安局特聘的4名专家教授作出。然而
湖南大学土木建筑工程检测中心得出结论称,衡州大厦结构体系基本合理,直接受火的底层框架部分未见严重不符合规范之处。在正常使用情况下,该建筑物主体基本上安全可靠;火灾是导致大厦部分坍塌的直接原因。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测报告与之接近。 衡阳市公安局特聘4名专家教授得出的结论则是:衡州大厦存在严重工程质量隐患,整体性差,大大降低了该建筑物的抗灾害能力,火灾是该建筑物坍塌的外部诱因,工程质量隐患是造成大厦大规模坍塌的内因。违法改变消防设计,加大了灾害后果。大厦的业主、施工及设计对其建筑工程质量均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许多受难者家属到法院旁听。纪粤鸣摄 庭审直击 昨日,控辩双方围绕起诉书列举的各项罪证进行举证。与前天相比,李文革等6名被告相互推卸责任的表现更为明显。公诉人宣读了原衡阳市江东建筑公司施工员魏东衡6月18日所做的询问笔录: 问:衡州大厦当初在没有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采取边施工边补办施工许可证的方式,你作为施工员,为什么不制止? 答:为了赶工期,就迁就了老板李文革。 问:衡州大厦设计图上有5个水箱,为什么施工时没有建造? 答:这是李文革决定,李永开告诉我的。 审判长随后逐一向魏东衡、李文革和李永开等询问有无异议。在问到李永开时,他说:“这个项目(衡州大厦)不是我负责的。”李文革也很干脆:“现在不管是大事还是小事,都说是我负责的,这无论如何说不过去。” 相关专题:湖南衡阳特大火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