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69名副县级以上干部因煤矿事故被查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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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9日20:15 新华网 | ||||||||
新华网太原11月9日电(记者吕晓宇)山西省针对煤矿重特大安全事故多发的状况,逐步形成了事故责任追究、公开处理、事后督查的安全生产问责制。这项制度的形成,成为煤炭业稳步发展的重要保障。从2001年至2004年9月,770多名重特大煤矿事故责任人被查处,其中包括69名副县级以上干部。 山西省是我国重要的煤炭能源基地,现有各类煤矿4000多座。近年来,包括国有大型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纪检组主任李宏权说,安全生产问责制的形成,好像在各级政府和执法人员的头上“悬了一把剑”。同时,山西省还建立了安全生产问责制的配套制度。为了防止隐瞒事故处理结果,山西省对事故原因、人员责任、处理结果在当地主要媒体公开曝光。每年,参加过事故调查和处理的部门联合对事故处理执行部门进行督查,监督过去一年中发生的事故处理是否真正落实到位,以防止出现事故处理随意加重或减轻、延期处理甚至是不执行的现象,然后省政府进行通报。 李宏权说,近年山西省煤炭产量稳步增长,百万吨死亡率下降明显。其原因除严格执行关井压产、加大安全投入外,安全生产问责制的实行是一个重要因素。2001年、2002年、2003年及2004年上半年山西全省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分别为1.66、1.24、1.18和0.99。 相关专题:《党内监督条例》出台 反腐进入新阶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