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税造就“小业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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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29日16:01 新世纪周刊 | ||||||||
中国《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已经上报到了国务院。按照国际惯例,遗产税一般在40%以上。消息一传开,不 少精打细算的生意人、身家丰厚的有钱人,纷纷抢在遗产税法规正式实施前,把名下一些物业的所有权转让给自己可能还在读 书甚至尚未成年的子女。更有人直接用子女的名义购置物业或买保险,以便在将来节省一大笔遗产税金。这样的行动造就了一 批幼儿园的“庄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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