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改革中的权钱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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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06日02:07 新京报 | ||||||||
机构改革中的权钱交易 知情者介绍,今年初,一份来自深圳某基层派出所的检举信呈至各纪检部门,举报安惠君利用深圳市改革公安系统之机牟取巨利。 信中所举之改革,始于2002年年初,按“派出所不跨街道办事处设置”的原则,一个街道设立1至2个派出所,一个镇设立1至3个派出所。 罗湖区政法委一位知情人士介绍,整合后的派出所由原来的科级升为副处级。 官方公布的数据显示,2002年9月,深圳派出所机构改革基本完成,全市派出所总数从185个撤并为103个,其中,罗湖区由原来的25个变为8个(现为10个)。
熟知内情者表示,此次改革也使安惠君借机大肆受贿。部分公安干警为了保位子、争位子,竞相向顶头上司送钱。而持竞聘生杀大权的安惠君,对此则一一笑纳。 事实上,“8·31事件”中那三名涉案干部,因其所在派出所被撤并,也无一例外地加入了“保位子、争位子”的行列。 安惠君共收受多少贿赂,坊间说法不一,有人称此次安惠君案涉案金额高达数千万元。但这种说法没有得到官方的认可。 深圳某媒体一位政法记者介绍,罗湖分局共有警员1500名左右,其中约500名为副科级以上干部,而改革只是将中层干部的位置换一换,“这应了一句老话:要致富,动干部。”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相关专题:新京报-核心报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