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1.2亿农民工遭遇不道德双重劳动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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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0日18:11 中国青年报 | ||||||||
本报北京12月9日电 (记者刘声)“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劳动立法的相对滞后和实施不力,政府劳动、行政管理的不到位,劳动监察一定程度的缺失,还有社会道德、文明层面等原因,致使在一定程度和一定范围内对广大农民工施行了不公正、不公平、不道德的双重劳动标准。”在今天召开的“《劳动法》实施10周年理论研讨会暨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年会”上,中华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提交大会的一份报告中这样说。
该报告显示,第五次人口普查表明,我国当前约有1.2亿农民进城务工。“相对于城市职工而言,农民工,就业权利不平等,不在同一起跑线上;在生产劳动中,明显同工不同时、同工不同酬、同工不同权;在被辞退、解雇或返乡后,不能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生活无保障并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因此,可以说对农民工实施了事实上的双重劳动标准”。 报告说,“双重劳动标准”对农民工来讲,最直接的就是劳动权益被严重侵犯,具体体现在6个方面: ———就业权利不平等、就业无保障。农民工进城打工,首先遭遇的就是就业歧视。由于户口、身份的限定,他们只能进入城市的“次属劳动力市场”,即收入低、工作环境差、待遇低、福利缺失的劳动力市场,从事的多是“脏、险、苦、累、差、重”的工作,许多人面临随时被解雇的命运。 ———劳动合同签订率低且不规范。据统计,除少数省份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达到40%以外,全国其他大部分地区是百分之二十几到百分之几。 ———工资报酬权受到严重侵犯。农民工报酬被随意拖欠,恶意拖欠及克扣工资的现象相当普遍。 ———劳动条件恶劣、劳动安全问题严重。对农民工不按国家标准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致使农民工成为我国工伤的高风险人群。今年1至4月,全国煤矿发生伤亡事故1093起,死亡1589人,死伤的主要是农民工;全国建筑行业共发生安全生产事故586起,死亡605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中受伤害的90%是农民工。 ———社会保险基本缺失。目前多数城市没有将农民工保障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之中,没有强制的规定和相应的政策,对待农民工参保的问题上明显执行“双重标准”。据四川省总工会调查,未参加任何保险的农民工在80%以上。 ———超时劳动的现象普遍存在且十分严重。据中国财贸轻纺烟草工会对浙江、江苏、河北等5省纺织产业的调查,农民工日工作时间一般都在12小时,个别家庭式企业甚至长达16小时。农民工月工作时间为306小时,比有关规定超出139小时,加班时间是最高时限36小时的3.86倍。这种违反法律规定标准的加班对农民工造成身体和精神的极大伤害,甚至造成“过劳死”。 报告中提到,陕西省对农民工的调查“你最苦恼的问题是什么”,7项选择中“受到歧视和不公正待遇”居首位。该报告尖锐地指出:“现行农民工制度是农村把青壮年劳力输送到城市,而城市却把劳动后伤残病弱者退到农村,把抚育子女、赡养老人等社会负担都抛给农村,这是一种城乡不等价、不合理的交换形式,是对农民和农民工的剥夺。” 相关专题:关注中国民工的生存状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