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规划局原副局长高云光因杨秀珠案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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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5日12:01 温州商报 | ||||||||
商报杭州专电 (通讯员木木 记者苏康宝) 杨秀珠贪污1100多万元案,昨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涉嫌帮助杨秀珠贪污的原温州市规划局副局长兼温州铁路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高云光等四人出庭受审。 受审的四人中,除高云光外,其他三人各请了两名律师为自己辩护,法庭辩护席因此临时加桌。而四人近百名的亲朋好友也到场旁听。因为这是杨秀珠第一次被公开指控有贪
根据检察院指控,1996年底,时任温州市副市长、温州铁路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的杨秀珠把高云光、原市规划局办公室主任兼温州铁路房开财务负责人林素华(去年8月14日在杭州市看守所自杀身亡)、原温州市规划局会计兼温州铁路房开出纳金建林,叫至市政府办公室。杨以弟弟做生意亏了,需归还银行贷款为借口,授意三人在铁路房开公司于1993年底、1994年初开发的水心汇昌小区地块减免的土地配套费上做手脚,要高等人将按规定应该上交而已减免的配套费,从该公司提出给她个人。随后,高马不停蹄地为杨测算该笔土地配套费,并签批审核1104万元的入账报销单。金建林作为出纳,开具已经作废的土地配套费发票,按照杨秀珠的授意,在温州铁路房地产开发公司入账的回执联的“收款单位”栏填写温州市规划局,而交给银行的转账支票的“收款单位”栏上填上了温州市火车站站前指挥部(本报12月3日曾作报道)。 在昨天法庭上,四名被告人对起诉书指控事实基本没有异议,但均辩称在此案中系受杨秀珠指使,被告人金建林、李小燕、沙少华还辩称自己事先并不知道杨秀珠贪污巨款的实情,沙少华的辩护人则就此案适用法律及其行为的定性等提出了异议。 “提款过程中,李小燕、金建林和我都很害怕,怕哪天会出事。”高云光在昨天庭审时说。但他们并没有因此停止行动,从1997年2月底至1997年9月底,原铁路房开会计李小燕分20多次从上述两家公司的银行账户上提现,然后转交给原铁路房开副总经理沙少华。沙少华随后把全部1104.5155万元转交给杨秀珠。 “杨秀珠的霸道大家都是知道的,她说一不二。”金建林辩解,“开完发票后,她(杨秀珠)把第二联拿了去,一、三、四联都撕毁了,可能怕留下证据。” 经过昨天近7个小时的庭审,合议庭宣布评议后,择日公开宣判。 相关专题:《党内监督条例》出台 反腐进入新阶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