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开县法官上书总理折射民工讨薪司法窘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7日07:37 北京青年报 | ||||||||
重庆开县的一名法官在审理民工欠薪案的过程中,两上北京,找工程方中铁总公司联系给付民工工资,在遇到困难之后,无奈之中只好上书总理,讲述讨薪的艰难历程,不久,国务院信访局负责人对此作出了批示,355万的民工血汗钱才终于打到了开县法院的账户上。阅读这样的正面新闻,在为开县民工由衷庆幸的同时,又不免感受到些微的苦涩:如此简单的欠薪案,是非清楚,法理简单,却不得不写信给总理才能得到解决,由此不难看出法律在清理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上的软弱无力。
在大量的民工讨薪新闻中,最为引人注目的是“总理作出批示”的标题字样,凡引起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并且作出相关批示的欠薪问题,都能得到良好的解决。一方面,这彰显了总理对民生问题的深切关怀,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过分倚重行政权力尤其是中央政府的行政权威的现状。 在工资清欠这种力量失衡的博弈过程中,民工很难凭借自己的能力讨回公道,因此就不得不寻求救济,而救济的渠道不外乎两种,一为行政,二为法律。从目前情况看,行政救济的效力是值得嘉许的,由于温家宝总理对解决拖欠民工工资问题的重视,上至各部委下到各级地方政府,都一再强调要限期解决清欠,对于那些发生在本地的拖欠事件,只要摆上了政府工作的台面,解决起来都是易如反掌,但是,一旦拖欠问题涉及到地方政府本身的利益,或者拖欠范围是跨行政区域的,行政救济就会失效。按道理说,这个时候民工还可以走司法救济这条路,因为司法是不分地域的,是带有普遍效力的,但实际情形与此刚好相反,例如,开县的这位法官虽然接到了案子,也作出了相应的司法判决,但并不意味着民工就可以拿到血汗钱,人们通常所说的“法律白条”现象于是出现了。 从理论上看,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民工工资拖欠是再合适不过的了,因为工资拖欠毕竟属于经济纠纷,但在现实中,法律在清欠问题上却显得相当乏力。司法部曾要求各地法律服务机构为民工免费提供法律援助,一些富有良知的律师也公开表示,愿意免费为民工打讨薪官司,最高人民法院甚至向各地法院下发通知,要求对农民工工资拖欠官司要依法快立案、快审判、快执行。饶是如此,民工也视打官司讨薪为畏途,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执行难,尤其是跨地区的法院执行就更为困难。法院的判决无法兑现,不仅让民工感到失望,就连法官们也不免感到尴尬。 执行难的问题在中国的司法实践中是个“古老话题”,在涉及到民工讨薪问题上的执行难又牵扯到地方保护主义和司法属地化这两个弊端。不理顺这两大症结,司法在民工工资清欠问题上就难有作为,法律的权威也很难真正确立。开县法官上书总理,也正体现了中国司法的这一窘境。蔡方华 相关专题:关注中国民工的生存状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