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海口至北京班机延误 150名旅客滞留21小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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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4日08:32 人民网 | ||||||||
旅客向设在美兰机场的中国南方航空处问讯 12月22日晚上约7时30分,来自北京的150多名旅客,在海口美兰机场乘坐“南航6365”海口—北京航班准备返京,不料该航班飞机不能准时上客。至23日下午4时30分,购买该航班飞机票的150多名旅客在海口整整滞留了21个小时。 12月22日晚上约7时30分,“南航6365”航班广播通知该航班当晚不能起飞,旅客被南航安顿后,直到23日下午又被通知到美兰机场。至此,150多名该航班旅客由于中国南方航
23日下午4时左右,在海口美兰机场,滞留20多个小时的旅客非常不耐烦了。正在情绪激动地和南航方面交涉,要求出面解释并作出赔偿。 该航班150多名旅客称,航空公司由于自身的原因造成航班延误,对旅客造成了很大损失,必须对旅客作出合理的赔偿。对于航班延误原因,南航方面一直不能给旅客一个确切的说明和解释。就赔偿问题上双方看法不一,问题迟迟解决不了。 由于在赔偿的问题上达不成一致意见,旅客们情绪激动,声称要状告南航。23日下午4时30分,直至记者离开美兰机场,南航方面和滞留的150多名旅客仍协商不下。 据悉,民航总局规定航班延误4个小时以上才给予赔偿,目前南航方面没有该方面的细则,此前南航已经在有关媒体上承诺:由于自身原因造成航班延误4-8小时,赔偿每位旅客100元;8小时以上赔偿200元。 相关链接: 民航总局规定:航班延误4个小时以上才给予赔偿,航空公司工作人员立刻上飞机向旅客解释,根据民航相关规定,因天气或者航空管制等原因造成航班延误的,航空公司可以提供食宿等人文关怀,但不给予经济赔偿。只有因为机械故障、运力不足等航空公司的原因造成航班延误的,才给予旅客适当的现金补偿。(人民网海南视窗专讯) 相关专题:聚焦航班延误补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