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看念过5年小学的贪官升作吉林高院法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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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6日16:42 人民网 | ||||||||
眼下,吉林省吉林市检察院正紧张有序地进行着公诉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李承禧涉嫌贪污巨额执行款大案的准备工作。这一案件触目惊心:从1995年到2002年,李承禧采取侵吞、骗取等手段,索取贿赂36.84万元。更加让人愕然的是,李承禧的经历相当特殊:在进入司法系统之前,他曾在老家敦化做了13年的司机,善于钻营的名声就已经很响,1984年4月被突然调到敦化市法院当法警,此前仅念过5年小学,没有任何法律教育背景;而后,1987年升任办公室副主任,3年后任主任,1991年上调吉林省高院,1994年10月被调到执行
正如辽宁出了个“中国第一大款警察”林福久,在并不怎么高的位置上(科级、处级)贪污受贿700余万元和非法放贷、经营敛财5000余万元一样,发生在吉林的这起小法官大贪5300万案件同样引出了如何监督的话题。知情人告诉记者,“长期以来,李承禧一直处于‘脱管’状态,他办案的所作所为,完全脱离了法院的视线”。就此,今年4月27日,吉林省高院召开全省法院纪检监察工作会议,强调要加强制度建设,纪检监督要关口前移,要和执行部门建立情况沟通机制,有效防止和纠正审判权、执行权的不当行使。“针对近年执行干部违法违纪多发的实际”,吉林省高院执行局又在全省法院系统开展了为期一周的集中整改专项行动。不难想象,当李承禧案尘埃落定,吉林省的法院系统乃至更大的范围内,还会进行一系列的警示教育活动。但是,这种教育能否真正触及到人的灵魂,能否真正发挥作用,很是令人怀疑。 任何腐败行为发生,都与监督缺位有直接的关系。针对腐败,从监督机制上寻找原因,毫无疑问是正确的。但是,当社会上有了“反腐败,越反越腐”的牢骚之后,就不应该再牢牢地抱住监督一点不放了,而是应该从更起决定性作用的问题上寻找破解方法。因为,不论林福久还是李承禧,既是监督缺位使他们滥用权力,又是“死水一潭”的选人、用人机制起了基础性的作用。 这,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机构改革,总是陷入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再精简的怪圈儿,说的就是在选人、用人上进来容易而出去难。李承禧,由一个仅有小学5年文化的有13年开车经验的司机,摇身一变成了敦化市法院的一名法警,每隔几年就升一次官儿,先后任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和省高级法院的法官。如果说,在1980年代,中国的法律人才奇缺,那么,随着中国的和平发展,法律人才越来越多,不仅让李承禧稳端“铁饭碗”而且还送给他一个“金饭碗”,同时却又有大量的法律专业大学毕业生迫不得已改行甚至失业,则是社会无法承受之痛。 道理明摆着,倘若用人上能进能出、能上能下,按照新陈代谢的规律,李承禧早就被丢进历史的垃圾堆了,根本没有机会大肆贪污受贿和践踏法治。而每年十多万的法律专业大学毕业生,源源不断地充实着公检法的队伍,何愁法治取代不了人治?遗憾的是,大量的不称职甚至有着荒唐可笑的资历的人一进来就出不去了,才导致里面的不想走,外面的望“官儿”兴叹。 “铁打的衙门”呀,何时才不铁板一块呢?司法改革,在不照抄照搬西方模式的大原则下,让人能进能出、能上能下,好比血液顺畅其流,要比单纯地就监督而监督一劳永逸得多。 王海波 相关专题:《党内监督条例》出台 反腐进入新阶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