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广州水口水库主任钱汝垣贪污340万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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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7日08:44 南方日报 | ||||||||
南方日报讯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以贪污罪判处原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口水库管理所主任钱汝垣无期徒刑。法院查明,钱汝垣在任十余年,贪污公款340余万元。 据检察机关指控,钱汝垣在担任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水口水库管理所主任期间,利用主管全面工作的职务便利,贪污公款340余万元。在1997年,钱汝垣虚构购买材料的事实,用虚假发票骗取管理所的线路改造经费76万余元;2001年至2003年间,钱汝垣私自截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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