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严查领导干部节日敛财 违规后先免职后处理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2日18:33 新华网 | ||||||||
新华网重庆1月2日电 (记者黄豁)重庆市纪委、监察局日前发出通知,坚决纠正违反廉政规定的不正之风,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重申元旦、春节期间必须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查领导干部借元旦春节敛财。 重庆市纪委、监察局要求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五个不许”规定。一是不许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对违反规定的,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职,再依据规定处
相关专题:《党内监督条例》出台 反腐进入新阶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