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北区建委原副主任受贿71万元被判1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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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31日16:34 新华网 | ||||||||
新华网重庆12月31日电 (黄豁、方剑磊)重庆市江北区城乡建设委员会原副主任周杰,在兼任国有重庆市江北区滨江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钱财71万余元,为他人谋取利益。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以受贿罪判处周杰有期徒刑十年。 经审理查明,2002年3月,成都铁路工程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铁一公
此后,周杰利用职务之便,单独或伙同他人,多次收取施工单位的“感谢费”。2004年6月,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根据群众举报进行了初查,依法传唤了周杰,周杰主动交代了公诉机关指控的其收受成铁一公司贿赂的全部事实。 相关专题:《党内监督条例》出台 反腐进入新阶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