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南最大贩毒案宣判 三人死刑三人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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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8日05:18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 近日,淮南市中院一审判决新中国成立以来该市最大的一起团伙贩毒案。 淮南市检察院指控:2001年1月至2003年8月期间,被告人李妮、孙景民、胡茂军、张合顺等16人结成团伙,大肆贩卖毒品海洛因,其行为均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陈某等3人明知是贩毒所得赃款而故意隐瞒,构成隐瞒毒赃罪。
淮南市中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景民、胡茂军、张合顺分别贩卖海洛因1745克、1625克、1350克,犯罪情节严重,且拒不认罪,依法判处死刑;被告人李云、夏梅、胡斌分别贩卖毒品海洛因687克、190克、156克,分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被告人李妮贩卖毒品海洛因1965克,鉴于其在关押期间怀孕,并中止妊娠,有法定不适用死刑的情节,判处无期徒刑;张元军等9名被告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5年至1年零4个月不等。此外,被告人陈某犯隐瞒毒赃罪,判处管制2年。(谢轩) 相关专题:我国保持对毒品犯罪严打态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