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公权力介入个人私德考查应慎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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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6日10:32 新京报 | |||||||||
上海市杨浦区从2004年开始,尝试在科级以下公务员的年度考核中引入个人信用报告制度,统一委托上海资信公司提供1000多名公务员的个人信用报告。今年这一制度有可能纳入处级干部的年终考核打分。(《解放日报》1月12日) 公务员在社会中带有两重身份,其既是作为社会性的个体存在,同时又具有单位属性。长期以来,一些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工作与生活中形成了一种双面人格———在单
但是,在当前开放的经济政治环境下,单位社会化与个人社会化进程不断加快,职工的社会属性愈来愈强。对于职工社会性活动和牵涉到私德领域的问题,严格意义上,单位已没有管理的权限和义务。因此,当前尽管不少地区提出要对干部八小时之外进行管理,但是,除了提醒与帮助等较宽泛的办法之外,单位已不再具有计划体制下管理职工从生活到工作的所有权限。 年终考核制度是行政部门规定的一套公务员内部职业考核标准,其“德能勤绩”是针对公务员职业素养作出的规定。“德”所指的是公务员的职业道德,比如礼貌待客、公正执法、在工作中诚实守信等等。而个人私德的考核,它主要依靠的是自我道德的提升、社会关注、法律处理来予以解决。单位是不应强行将公务员私德与职业道德等同,并且运用评分制度来评判其社会德行的高低。 将公务员工作制度介入私德领域,往往会使人产生公权介入私人领域的感觉。 事实上,在人的社会性行为中,不同的行为,表现出不同的诚信意识,单位无法去具体设定标准和分数计量。一个人在与水电、通讯等企业发生的社会性交往可能容易发生欠缴行为,而在抢险救灾、慈善等社会行为中,往往又可能是道德的先知者。这其中原因十分复杂。比如据上海市消费者委员会统计,目前上海电信行业中的“霸王条款”最多,占总数比例39.9%,电信行业收费不透明、乱收费现象严重。 如果是消费者在投诉的同时不得不以拒交费来抗衡,能说其完全是消费者道德低下的原因吗? “道德之为物,由于天然者半,由于人事者亦半”。一种社会的道德风尚,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个社会的传统文化特点和传承情况、法治程度、管理体制的透明程度和信息通畅程度等等。正因此,只有社会化管理,才能取得相应的效果,才能对个人私德行作出较公正的社会评价。而只有私德涉及到公共权力本身,行政单位才有责任回应有关问题,这是社会发展和开放的必然。 因此,公务员日常八小时之外的管理,行政部门可以通过有关群众反映、社会舆论获取相关信息,提出软性要求,而不宜将其与某项具体工作指标挂钩,更不宜将其与收费问题联系,给人以利用行政权力替垄断性的水、电、气公司收费的印象。事实上,公务员个人欠费问题,本质上是企业与社会个体之间的契约纠纷问题,在相关信息发布、收费政策、消费者权利义务等经济制度都不够健全的情况下,公民的私德之“恶意”,应交由法律和社会舆论来解决,政府在这其中应处于中立和超脱地位。政府所做的事情,是着力从宏观环境上建设良好的社会运行环境,强迫强势企业建立与消费者对等的权利义务关系,宣传和引导树立个人信用的价值。 相关专题:媒体观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