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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法治在线》互动地带:房屋产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9日14:00 央视《法治在线》

  主持人:好了,又到了我们的互动时间,买房子的人大多都想尽早拿到产权证,这样心里才会更塌实,近日我们也接到了许多电话都是询问有关房屋产权的问题。

  解说:北京的孙女士就打电话告诉我们,2000年7月她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双方约定,30日内,双方持合同和有关证件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地产权属证件。8月,房地产公司交付了房屋,并发出办
理房屋产权证的通知。

  同期:当时他们就说30日内去办理这个产权证,8月,他们给我发出了通知。

  解说:发出通知的同时开发商也告之孙女士,某律师所是房地产公司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及产权登记、领取权属证件的代理单位,孙女士一想,自己平时工作忙有代理单位也很方便,于是就向该律师所缴纳了相关的费用。

  同期:我就向律师事物所交纳了相关的费用,他们也给我出具了盖有房地产公司财务章的收据。

  解说:这么一来,孙女士的心理也塌实了,就耐心的等待属于自己的房屋产权证,可这么一等3年过去了。

  同期:他们就说让我等,结果住进来都3年了还是没有拿到产权证。

  解说:自己已经按照要求交纳了相关的费用,但是对方却没有按照约定办事,于是孙女士就找开发商和律师事物所询问原因,但是双方都以种种理由推脱了,孙女士的心里觉得很窝火。

  同期:我就找他门询问原因,开发商和律师事物所两头跑,双方都推脱,都说不知道怎么回事。

  解说:《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条例》,在其中第十七条规定,当房屋权属发生转移时当事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90日内申请转移登记。

  也就是说,当开发商将房屋出售转移给购房者后的90天之内,就应该为购房者申请办理产权证.

  解说:北京市建委权属处的负责人告诉我们,因为现行的有关条例,并没有规定当事人不按时间规定,进行产权转移申请登记的具体责任,购房者应该在签定合同时,就和开发商明确约定,在产权申请登记发生超期行为时的违约责任。

  同期

  程处长:应该把他落实到买房人和卖房人的买卖合同之中,因此主要的义务关系需要买卖双方在合同里明确的规定,如果超过90天,不申请登记,谁应该负什么样的责任,应该在合同里进行约定,一旦违约了,就按照合同解决。

  解说:那么象孙女士的这样的情况,在签定合同时并没有这方面约定,又遇到超期问题后该怎么办呢?律师告诉我们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合同上没有约定的,开发商应当承担责任,如果一年后,还没有办理下来,可以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要求赔偿房屋装修以及银行利息的损失。

  解说:于是在多次交涉无果的情况下,孙女士把开发商告上了法院,要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退房并赔偿房屋装修费用。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房地产公司交付房屋后,收取了办理房屋产权证书的相关费用,但却未给孙女士办理房屋产权证书,房地产公司应承担责任。

  解说:在节目的最后,有关负责人也给购房者一些提醒,购房者在购房前一定要认准发展商的一些必备的证件,认清产权来源问题,才能使自己日后能够顺利的办理产权证。

  同期

  程处长:按照规定预售房必须有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合法的预售许可证,如果是现房,就应该让开发商提交所售现房的房屋所有权证,从这一点来说,就能保证买房人,从根本上解决买完房屋以后,因为产权来源不清,而不能使购得房屋取得所有权的问题。

  解说:想确保房产安全无误,了解房屋的产权问题,是每一个购房人在购房前必须要做的事情,购房前对所购房屋的产权有清楚的认知,不但可以避免受到坑害,而且购房后自己的利益也可以受到法律的保护,所以在节目最后给您一些提醒:

  字版

  提醒一:在购房前,一定要审验开发商的房屋手续是否齐全,房屋是否合格

  提醒二:在签定合同时,一定要在合同上明确规定,从房屋转移事实之日起,90日内如果不申请登记,责任由谁承担,如何赔偿

  提醒三:在手续都办理齐全的情况下,一定要详细了解有关的规定,依照程序来申请办理产权证

  提醒四:购房者有权督促开发商对产权转移申请登记进行配合,必要时也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和寻求法律支持.

  主持人:好了感谢您收看今天的法治在线,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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